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19020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78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17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士O地方法院
上訴駁回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零錢壹袋,檜木聚寶盆壹個,貔貅壹對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攜帶兇器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藍芽喇叭伍組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攜帶兇器竊盜,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木棍壹支沒收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毀壞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折疊刀壹支,沒收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致令他人物品不堪用、損壞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紅色油漆貳桶、白色手套壹雙,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球棒壹支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損壞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球棒壹支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乙OO被訴傷害部分,丙OO被訴傷害及毀損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乙OO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侵占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賭博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秘密罪
殺人罪
妨害公務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遺棄罪
贓物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48 | |
藥事法 | 13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8 | |
洗錢防制法 | 8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7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7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5 | |
戶籍法 | 5 | |
貪污治罪條例 | 3 | |
期貨交易法 | 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2 | |
商業會計法 | 1 | |
著作權法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護照條例 | 1 | |
商標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