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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899
公共危險罪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 公共危險罪 190
第185條之4 公共危險罪 23
第185條之3第1項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 公共危險罪 3
第185條之3第2項前段 公共危險罪 1
傷害罪
第284條第1項前段 傷害罪 60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41
第287條前段 傷害罪 35
第284條第2項前段 傷害罪 12
第287條 傷害罪 9
第284條第1項 傷害罪 5
第284條第1項後段 傷害罪 2
第284條第2項 傷害罪 2
第284條 傷害罪 2
竊盜罪
第320條第1項 竊盜罪 84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竊盜罪 17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竊盜罪 15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竊盜罪 7
第321條第2項 竊盜罪 6
第321條第1項 竊盜罪 2
第320條第2項 竊盜罪 2
第321條第3項 竊盜罪 1
第320條 竊盜罪 1
第320條第3項 竊盜罪 1
第321條第1項第4款 竊盜罪 1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6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1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附表編號1,2,3及其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OO犯如附表編號1,2,3「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1,2,3「主文」欄所示之刑
其他上訴駁回
辛OO本判決第二項撤銷改判部分與前項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1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正吉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正吉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正吉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正吉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4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正吉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正吉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附表編號1,2,3及其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OO犯如附表編號1,2,3「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1,2,3「主文」欄所示之刑
其他上訴駁回
辛OO本判決第二項撤銷改判部分與前項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1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正吉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正吉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正吉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正吉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4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正吉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正吉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乙OO附表編號1,2,3及其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OO犯如附表編號1,2,3「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1,2,3「主文」欄所示之刑
其他上訴駁回
辛OO本判決第二項撤銷改判部分與前項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1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正吉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正吉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正吉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正吉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4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正吉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1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陳正吉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8000共同犯刑法第參佰參拾玖條之肆第壹項第貳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犯原判決附表一編號一至五,附表二編號十六,十七所示之罪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己○○及戊○○部分,均撤銷
乙○○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五,附表二編號十六,十七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五,附表二編號十六,十七本院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戊○○犯如附表一編號八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八本院主文欄所示之刑
己○○犯如附表一編號六,附表二編號十七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六,附表二編號十七本院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己○○其餘被訴部分(即被訴原判決附表二編號十六部分)無罪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三所示偽造公印文共貳拾枚、附表四編號1至6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所示偽造公印文共貳拾枚、附表四編號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三所示偽造公印文共貳拾枚、附表四編號1至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三所示偽造公印文共貳拾枚、附表四編號1至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三所示偽造公印文共貳拾枚、附表四編號1至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己○○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三所示偽造公印文共貳拾枚、附表四編號7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壹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所示偽造公印文共貳拾枚、附表四編號1至5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柒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至6所示偽造公印文共陸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7所示偽造公印文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8至13所示偽造公印文共陸枚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7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7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7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7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7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院公證款收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公證本票」其上偽造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凍結管制命令執行官印」公印文壹枚及「法院公證官:陳東明」,「收款執行官:O志威」,「特偵主主任張介欽」印文各壹枚,行動電話壹支(內含SIM卡壹張)均沒收之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肆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履行如附表所示之負擔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編號一至四所示之物品均沒收
未扣案之22000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23000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24000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捌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扣案三星牌手機壹支(含門號○○○○○○○○○○號SIM卡)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扣案之OPPO廠牌行動電話(含行動電話門號○○○○○○○○○○號SIM卡壹O)壹支均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參拾壹罪,各處如附表三「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命向被害人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前給付新臺幣參拾參萬參仟參佰捌拾肆元,暨應參加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參拾壹罪,各處如附表三「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1、17「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1、17「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2「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2「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3、18、19「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3、18、19「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4、20、21「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4、20、21「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5、22、23「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5、22、23「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6「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6「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7、16、24「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7、16、24「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8、25、26「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8、25、26「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9、27、28「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9、27、28「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10、37、38「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10、37、38「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11、39、40「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11、39、40「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12、41、42「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12、41、42「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13「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13「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14「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14「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15、47、48「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15、47、48「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29、30「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29、30「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31、32「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31、32「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33、34「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33、34「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35、36「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35、36「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43、44「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43、44「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如附表一編號45、46「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如附表一編號45、46「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署名,均沒收之;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O書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1項第1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5
第339條之4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3
第342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2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44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2
第339條之4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第339條第3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偽造文書印文罪
第216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8
第210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9
第211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9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7條第1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5
第212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4
第214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3
第215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2
第217條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第217條第2項 偽造文書印文罪 1
妨害自由罪
第305條 妨害自由罪 22
第302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8
第304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4
第306條第1項 妨害自由罪 3
第304條 妨害自由罪 1
第306條 妨害自由罪 1
毀棄損壞罪
第354條 毀棄損壞罪 21
第357條 毀棄損壞罪 7
第357條前段 毀棄損壞罪 1
第356條 毀棄損壞罪 1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309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4
第310條第2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5
第314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4
第309條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2
第310條第1項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1
賭博罪
第266條第1項前段 賭博罪 4
第268條 賭博罪 3
第266條第2項 賭博罪 3
第266條第1項 賭博罪 2
第268條前段 賭博罪 2
第266條 賭博罪 1
第268條後段 賭博罪 1
殺人罪
第276條第1項 殺人罪 7
第276條第2項 殺人罪 6
第271條第1項 殺人罪 2
第276條 殺人罪 1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6
第336條第2項 侵占罪 5
第335條第1項 侵占罪 2
妨害公務罪
第135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6
第140條第1項前段 妨害公務罪 3
第140條第1項 妨害公務罪 2
妨害性自主罪
第224條 妨害性自主罪 3
第221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7條第1項 妨害性自主罪 2
第224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7條之1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1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第222條第1項第2款 妨害性自主罪 1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第239條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41條第3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41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45條第1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45條第2項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第239條後段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
偽造有價證券罪
第201條第1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4
第201條第2項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第205條 偽造有價證券罪 1
偽證及誣告罪
第168條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71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2
第169條第1項 偽證及誣告罪 1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第330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5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5條第3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8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第326條第1項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1
妨害風化罪
第231條第1項前段 妨害風化罪 3
第231條第1項 妨害風化罪 2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第164條第2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2
第164條第1項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第165條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第346條第1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2
第346條第3項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1
贓物罪
第349條第1項 贓物罪 3
遺棄罪
第294條第1項 遺棄罪 2
偽造貨幣罪
第196條第1項 偽造貨幣罪 1
妨害電腦使用罪
第362條前段 妨害電腦使用罪 1
鴉片罪
第260條 鴉片罪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09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9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2
著作權法12
藥事法12
洗錢防制法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6
廢棄物清理法5
陸海空軍刑法5
森林法3
商業會計法3
醫療法3
性騷擾防治法3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
稅捐稽徵法3
電信法2
貪污治罪條例2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2
建築法2
區域計畫法2
商標法2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2
證券交易法1
第175條第1項 罰則 1
動物保護法1
第25條第1項 罰則 1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1
第22條 罰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1項 罰則 1
個人資料保護法1
第41條第1項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