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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1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555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143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11
洗錢防制法11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9
第3條第1項後段 A 4
原判決關於參與犯罪組織(含罪刑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加重詐欺取財,定應執行刑部分,及附表一編號四所示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部分,暨附表一編號五所示沒收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刑(含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四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上訴駁回
己OO撤銷改判部分及上訴駁回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伍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壬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1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1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1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彰化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金融卡壹張、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均沒收
1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原判決關於參與犯罪組織(含罪刑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加重詐欺取財,定應執行刑部分,及附表一編號四所示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部分,暨附表一編號五所示沒收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刑(含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四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上訴駁回
己OO撤銷改判部分及上訴駁回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伍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壬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1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1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1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彰化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金融卡壹張、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均沒收
1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原判決關於參與犯罪組織(含罪刑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加重詐欺取財,定應執行刑部分,及附表一編號四所示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部分,暨附表一編號五所示沒收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刑(含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四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上訴駁回
己OO撤銷改判部分及上訴駁回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伍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壬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1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1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1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彰化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金融卡壹張、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均沒收
1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二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第3條第1項 A 3
第3條第3項 A 2
藥事法8
貪污治罪條例7
區域計畫法7
商業會計法5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廢棄物清理法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3
性騷擾防治法2
野生動物保育法2
陸海空軍刑法2
懲治走私條例2
公司法2
政府採購法2
職業安全衛生法1
第40條第1項 罰則 1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 罰則 1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
第31條第2項 罰則 1
戶籍法1
第75條第3項後段 罰則 1
稅捐稽徵法1
第43條第1項 罰則 1
民用航空法1
第105條第1項 罰則 1
商標法1
第97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