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19011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555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43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1 | |
洗錢防制法 | 1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9 | |
第3條第1項後段 A 4
原判決關於參與犯罪組織(含罪刑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加重詐欺取財,定應執行刑部分,及附表一編號四所示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部分,暨附表一編號五所示沒收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刑(含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四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上訴駁回
己OO撤銷改判部分及上訴駁回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伍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壬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1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1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1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彰化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金融卡壹張、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均沒收
1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原判決關於參與犯罪組織(含罪刑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加重詐欺取財,定應執行刑部分,及附表一編號四所示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部分,暨附表一編號五所示沒收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刑(含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四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上訴駁回
己OO撤銷改判部分及上訴駁回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伍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壬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1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1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1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彰化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金融卡壹張、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均沒收
1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原判決關於參與犯罪組織(含罪刑及強制工作之保安處分),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加重詐欺取財,定應執行刑部分,及附表一編號四所示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部分,暨附表一編號五所示沒收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刑(含沒收)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四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上訴駁回
己OO撤銷改判部分及上訴駁回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伍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壬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10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12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1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之彰化商業銀行帳號00000000000000號金融卡壹張、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均沒收
1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之華碩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二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 ||
藥事法 | 8 | |
貪污治罪條例 | 7 | |
區域計畫法 | 7 | |
商業會計法 | 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5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公司法 | 2 | |
政府採購法 | 2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銀行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戶籍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民用航空法 | 1 | |
商標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