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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5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483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賭博罪
第268條 賭博罪 20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附表編號1,2所示之物,均沒收,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陸仟捌佰元(即附表編號5)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捌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乙OO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辛OO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壬OO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柒仟陸佰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意圖營利,聚眾賭博,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麻將貳副(含牌尺肆支),撲克牌貳副,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柒佰貳拾伍元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意圖營利,聚眾賭博,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陸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共同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志維共同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本院附表】編號1,2所示之物均沒收
21000共同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本院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
34000共同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本院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
47000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4000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扣案之麻將壹副,搬風骰子壹顆,骰子參顆,牌尺肆支均沒收
乙OO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手機壹支(廠牌:IPHONE6,IMEI:000000000000000,含SIM卡壹張,門號:0000000000)沒收
乙OO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骰子肆拾參顆,骰盅壹個,四色牌拾副,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均沒收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曾德康」署押共拾陸枚(含簽名柒枚,指印玖枚)均沒收
乙OO意圖營利,聚眾賭博,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六合彩簽注單貳張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
扣案之傳真機壹台,計算機壹台,簽單貳張,六合彩參考單壹張,吉祥六合樂透手冊壹本,均沒收
甲○○共同意圖營利,聚眾賭博,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鑰匙貳支,天九牌貳副,牌尺壹支,蓋牌器貳個,下注夾陸拾壹個,限注牌捌個,骰子壹盒,帳冊壹本,記帳單肆張,點鈔機壹臺,監視器鏡頭參個,監視器主機壹臺,監視器螢幕壹個均,抽頭金新臺幣柒萬壹佰元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六合彩簽賭單陸張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不含門號SIM卡沒收之
乙OO(一)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HTC手機壹支(內含門號0000000000之SIM卡壹張)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貳萬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又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HTC手機壹支(內含門號0000000000之SIM卡壹張),第一銀行存摺壹本,均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OO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扣案之象棋麻將壹副,骰子參顆,賭資新臺幣壹仟元,抽頭金新臺幣陸佰元,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11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共同犯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9000被訴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18000共同犯如附表編號7,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27000共同犯強制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000共同犯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7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5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9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3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7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2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5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0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3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7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1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6所示之物,均沒收
庚OO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6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殺人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風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偽證及誣告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贓物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妨害投票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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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510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38 | |
藥事法 | 24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4 | |
洗錢防制法 | 13 | |
著作權法 | 1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1 | |
森林法 | 8 | |
性騷擾防治法 | 7 | |
商標法 | 7 | |
商業會計法 | 6 | |
公司法 | 6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6 | |
水土保持法 | 4 | |
懲治走私條例 | 4 | |
銀行法 | 3 | |
政府採購法 | 3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3 | |
醫療法 | 2 | |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 2 | |
建築法 | 2 | |
區域計畫法 | 2 | |
證券交易法 | 1 | |
廢棄物清理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
國家安全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