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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88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
上訴駁回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
上開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參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伍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伍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7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丁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戊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己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庚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辛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壬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貳年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侵占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贓物罪
殺人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公務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瀆職罪
妨害秩序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妨害風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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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94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3 | |
著作權法 | 12 | |
廢棄物清理法 | 9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8 | |
藥事法 | 8 | |
森林法 | 7 | |
醫師法 | 7 | |
水土保持法 | 6 | |
陸海空軍刑法 | 5 | |
銀行法 | 4 | |
性騷擾防治法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水污染防治法 | 3 | |
稅捐稽徵法 | 3 | |
商標法 | 3 | |
證券交易法 | 2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2 | |
文化資產保存法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 | |
護照條例 | 1 | |
洗錢防制法 | 1 | |
公平交易法 | 1 | |
公司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