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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59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1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40
甲OO幫助犯詐欺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依如附表所示之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陸仟伍佰參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無罪
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甲OO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元沒收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公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壹月
偽造之「臺北地檢署監管科收據」,「臺北地方法院地檢署監管科」公文書各紙上蓋有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公印文共拾枚,均沒收之
戊OO,己OO均無罪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所示之內容向黎正昌支付損害賠償,另應於緩刑期間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乙○○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伍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期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編號1至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5「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附表編號2至4「主文欄」所示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OO犯侵占遺失物,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陳」署名壹枚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信用卡簽帳單上偽造之「陳翰」署名壹枚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待證事實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106年3月8日出租合約書上偽簽之「王嘉俊」之署押壹枚沒收
又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處有期徒刑拾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OO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編號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編號7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編號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至編號3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其餘被訴行使偽造私文書及詐欺取財,詐欺得利部分無罪
甲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罪名及宣告刑
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之事項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之事項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日起壹年內,向被害人李俊賢支付新臺幣玖萬玖仟玖佰柒拾肆元整之損害賠償
甲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緩刑伍年,未扣案如附表所示之偽造本票共貳拾肆紙均沒收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並應依附件二即調解成立筆錄所示之內容支付損害賠償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刑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伍年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三星牌行動電話機具壹支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萬元及人民幣貳萬元,均沒收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甲OO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編號1至2「應沒收之物」欄位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無罪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二所示之內容而為給付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現金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依附表所示內容,向被害人乙○○支付損害賠償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賭博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公務罪
殺人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妨害秩序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投票罪
偽證及誣告罪
贓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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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06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9 | |
商標法 | 5 | |
藥事法 | 5 | |
洗錢防制法 | 4 | |
區域計畫法 | 4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 | |
著作權法 | 3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3 | |
稅捐稽徵法 | 3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1 | |
貪污治罪條例 | 1 | |
銀行法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