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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6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69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侵占罪
第337條 侵占罪 7
甲OO犯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HTC廠牌,型號ONE×10之手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處罰金新臺幣柒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參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
附表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伍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偽造之「陳火英」署名肆枚均沒收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陳火英」署名壹枚沒收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陳火英」署名壹枚沒收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陳火英」署名壹枚沒收,備註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偽造之「陳火英」署名壹枚沒收
甲OO犯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蘋果牌Iphone8手機壹支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乙OO共同犯侵占漂流物罪,各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賭博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殺人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性自主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風化罪
妨害秘密罪
贓物罪
偽證及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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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03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2 | |
藥事法 | 10 | |
洗錢防制法 | 8 | |
貪污治罪條例 | 7 | |
廢棄物清理法 | 4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4 | |
商標法 | 4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 | |
性騷擾防治法 | 3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3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著作權法 | 2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職業安全衛生法 | 1 | |
銀行法 | 1 | |
畜牧法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建築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