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18070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730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第2項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7
甲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甲OO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陸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甲OO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參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甲OO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捌拾伍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甲OO無罪
甲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利益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攜帶兇器強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扣案水果刀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款項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罪,共參罪,均累犯,分別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3「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5所示偽造之「林憶君」署名共拾貳枚、指印陸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APPL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6至8所示偽造之「林憶君」署名共拾壹枚、指印陸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SAMSUNG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價值新臺幣參仟元之財產上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罪,共參罪,均累犯,分別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3「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5所示偽造之「林憶君」署名共拾貳枚、指印陸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APPL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6至8所示偽造之「林憶君」署名共拾壹枚、指印陸枚,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SAMSUNG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價值新臺幣參仟元之財產上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文書印文罪
賭博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自由罪
侵占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殺人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妨害公務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風化罪
瀆職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秘密罪
贓物罪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235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1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7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6 | |
性騷擾防治法 | 5 | |
藥事法 | 4 | |
商業會計法 | 3 | |
證券交易法 | 3 | |
農會法 | 3 | |
稅捐稽徵法 | 2 | |
醫療法 | 1 | |
銀行法 | 1 | |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 | 1 | |
洗錢防制法 | 1 | |
A | 1 | |
菸酒管理法 | 1 | |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 1 |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 1 | |
懲治走私條例 | 1 | |
公司法 | 1 | |
就業服務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