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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1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1896 | |
公共危險罪
傷害罪
第277條第1項 傷害罪 77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案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無罪
甲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依執行檢察官命令,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甲OO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OO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毀損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鋁製球棒壹支沒收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均不受理
被訴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安全帽壹頂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丙OO無罪
甲OO傷害人之身體,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傷害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板手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傷害罪,共貳罪,各處拘役參拾日,伍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結夥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開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犯結夥竊盜罪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開共同犯傷害罪,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部分,應執行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鋤頭壹支沒收
甲OO共同犯攜帶兇器強盜罪,處有期徒刑伍年拾月
丙OO共同犯攜帶兇器強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傷害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犯罪事實一,(一)部分:犯侵入住宅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一,(二)部分: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罪事實二,部分:又犯侵入住宅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西瓜刀壹把沒收
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西瓜刀壹把沒收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傷害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乙OO均公訴不受理
甲OO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乙OO均犯傷害罪,各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無罪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安全帽壹頂,沒收之
甲OO犯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甲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毀棄損壞罪
侵占罪
賭博罪
妨害公務罪
偽證及誣告罪
妨害性自主罪
妨害風化罪
殺人罪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贓物罪
偽造有價證券罪
妨害電腦使用罪
妨害秩序罪
妨害秘密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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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522 | |
藥事法 | 24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8 | |
著作權法 | 11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10 | |
商標法 | 10 | |
戶籍法 | 8 | |
商業會計法 | 7 | |
性騷擾防治法 | 7 | |
稅捐稽徵法 | 6 | |
廢棄物清理法 | 5 | |
森林法 | 4 | |
懲治走私條例 | 4 | |
就業服務法 | 3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3 | |
期貨交易法 | 2 | |
文化資產保存法 | 2 | |
公司法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2 | |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 2 | |
替代役實施條例 | 1 | |
證券交易法 | 1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醫療法 | 1 | |
水土保持法 | 1 | |
銀行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建築法 | 1 | |
區域計畫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