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取財 共同 2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二「
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肆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一至四「
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一至二「
主文(含主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主文(含主刑及沒收)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臺灣銀行卡號0000000000000000號信
用卡壹張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
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臺灣銀行卡號0000000000000000號信
用卡壹張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
其價額
主文(含主刑及沒收)
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均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
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零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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