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以上詐欺取財 共同 12
甲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甲OO,乙OO,丙OO各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
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4「主文欄」所示之刑
甲OO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乙OO就附表一編號1,2,3所示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
徒刑貳年月
甲OO、乙OO、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甲O
O處有期徒刑柒月;乙OO、丙OO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甲OO、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甲OO處有期徒刑
壹年肆月;乙OO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甲OO、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甲OO處有期徒刑
壹年貳月;乙OO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甲OO、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甲OO處有期徒刑
壹年壹月;乙OO處有期徒刑壹年
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甲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OO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OO就前項罪刑之犯罪事實,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參
佰元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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