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 累犯 5
甲OO竊盜,累犯,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
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107年度偵字
第8744號被告甲OO男25歲(民國00年0月00日生)
住彰化縣○○鄉○○路00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
00000號上列被告因竊盜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
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犯
罪事實一、甲OO前因公共危險案件,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以1
05年度交簡字第1811號判決判處有期徒刑4月確定,於民
國106年4月27日執行完畢。詎其仍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
,基於竊盜之犯意,於107年6月10日23時53分許,至
位在彰化縣福興鄉番花路1段853號由OO薐經營之全家便利
店番花門市內,趁無人注意之際,徒手竊取陳列於店內貨架上之
杜雷斯超真觸感裝衛生套3片裝及杜雷斯超薄裝更薄型3片裝2
合1包裝1盒(價值共新臺幣379元),得手後,將之藏放在
包包內,未經結帳即步出店外。嗣經OO薐點貨時發覺數量短少
,調閱監視器畫面始查悉上情。二、案經OO薐訴由彰化縣警察
局鹿港分局報告偵辦。證據並所犯法條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
被告甲OO於警詢時及偵查中均坦承不諱,核與告訴人OO薐於
警詢之指述情節相符,並有監視器翻拍照片及商品照片共3張等
在卷可稽。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犯嫌堪以認定。二、
核被告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被告有
事實欄所載前案執行紀錄,有本署刑案資料查註紀錄表在卷可查
,本件核屬累犯,請依法加重其刑。又被告之犯罪所得,併請依
法宣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之。三
、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7年10月20日檢察官陳昭蓉
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7年10月25日書記官
黃郁婷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罰金部分應執行罰金新臺幣陸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
元折算壹日,處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犯罪所得自行車壹臺沒收之。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滷蛋參拾粒、皮蛋貳
拾粒、水餃壹佰顆、豆包壹袋,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未遂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仟元,如易服勞役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豬肉貳包,均沒收之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豬內臟貳包,均沒收
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鮭魚壹包沒收之,於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五花肉拾點柒公斤沒
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豬肉及雞肉各壹包,
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
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黃金魚卵肆條、鮭魚
貳塊、旗魚貳塊,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
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麻花捲壹箱沒收之,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肉捲貳箱,均沒收之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石斑魚貳條,均沒收
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未遂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仟元,如易服勞役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螃蟹貳箱,均沒收之,於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牡蠣壹包沒收之,於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越瓜脯貳包,均沒收
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牡蠣壹包沒收之,於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鴨蛋、龍眼乾、蒜頭
、白菜、杏包菇、魚肉等食材壹包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罰金部分應執行罰金新臺幣陸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
元折算壹日,處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犯罪所得自行車壹臺沒收之。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滷蛋參拾粒、皮蛋貳
拾粒、水餃壹佰顆、豆包壹袋,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未遂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仟元,如易服勞役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豬肉貳包,均沒收之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豬內臟貳包,均沒收
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鮭魚壹包沒收之,於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五花肉拾點柒公斤沒
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豬肉及雞肉各壹包,
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
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黃金魚卵肆條、鮭魚
貳塊、旗魚貳塊,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
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麻花捲壹箱沒收之,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肉捲貳箱,均沒收之
,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石斑魚貳條,均沒收
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未遂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仟元,如易服勞役
,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螃蟹貳箱,均沒收之,於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牡蠣壹包沒收之,於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越瓜脯貳包,均沒收
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牡蠣壹包沒收之,於
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
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鴨蛋、龍眼乾、蒜頭
、白菜、杏包菇、魚肉等食材壹包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
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
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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