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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5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18
上訴駁回
乙OO犯如附表五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五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五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五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五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五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以藥劑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其餘被訴妨害秘密罪部分,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五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五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966688071號SIM卡壹張)沒收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000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俊青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肇事逃逸部分無罪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長茅刀壹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本票壹張,沒收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壬OO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共肆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一編號一至三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己OO其餘被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壬OO無罪
9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犯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妨害公務部分無罪
乙OO犯如附表參編號一至二十四、二十六至三十二、三十四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參各該編號所示之刑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6000犯如附表參編號一至五、七至十、十二至十八、二十至二十四、二十六至二十八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各該編號所示之刑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1000犯如附表參編號一至四、八、十三、十四、十六至二十、二十三、二十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各該編號所示之刑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5000犯如附表參編號二、七、八、十一至十三、二十七、二十八、三十至三十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各該編號所示之刑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9000犯如附表參編號十四、十六、十七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各該編號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伍年
O梓源犯如附表參編號三十至三十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各該編號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5000犯如附表參編號三十至三十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各該編號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9000犯如附表參編號三十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編號三十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2000犯如附表參編號三十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編號三十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銘寬犯如附表參編號三十、三十二、三十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各該編號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08000犯如附表參編號三十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編號三十二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手銬壹付(即起訴書扣押物品目錄表三十五)沒收
未扣案之331000、332000、333000、334000、335000等人如附表肆所示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伍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353000其餘被訴部分(詳起訴書附表編號3)無罪
36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37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38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39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柒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0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柒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2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柒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3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柒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4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45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6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7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8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9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0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1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2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4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5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6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7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8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9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60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61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2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3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5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6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7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8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9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70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71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72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74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75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76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77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78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79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04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16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2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83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5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6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7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88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9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14000犯發起、主持、指揮犯罪組織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92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3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4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6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6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8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9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0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1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24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36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4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5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7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7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2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34000共同犯普通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46000共同犯普通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56000共同犯普通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68000共同犯普通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81000共同犯普通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89000共同犯普通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1000共同犯普通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13000共同犯普通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22000犯普通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33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O梓源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82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2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28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貳月
1362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銘寬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98000共同犯侵入住居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34000共同犯侵入住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梓源共同犯侵入住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2000共同犯侵入住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30000共同犯侵入住居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55000共同犯侵入住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梓源共同犯侵入住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1000共同犯侵入住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銘寬共同犯侵入住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50000共同犯侵入住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銘寬犯毀損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73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乙OO犯如附表參編號一至二十四、二十六至三十二、三十四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參各該編號所示之刑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6000犯如附表參編號一至五、七至十、十二至十八、二十至二十四、二十六至二十八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各該編號所示之刑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1000犯如附表參編號一至四、八、十三、十四、十六至二十、二十三、二十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各該編號所示之刑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5000犯如附表參編號二、七、八、十一至十三、二十七、二十八、三十至三十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各該編號所示之刑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9000犯如附表參編號十四、十六、十七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各該編號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伍年
O梓源犯如附表參編號三十至三十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各該編號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5000犯如附表參編號三十至三十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各該編號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9000犯如附表參編號三十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編號三十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2000犯如附表參編號三十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編號三十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銘寬犯如附表參編號三十、三十二、三十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各該編號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08000犯如附表參編號三十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參編號三十二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手銬壹付(即起訴書扣押物品目錄表三十五)沒收
未扣案之331000、332000、333000、334000、335000等人如附表肆所示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伍所示偽造之署押,均沒收
353000其餘被訴部分(詳起訴書附表編號3)無罪
36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37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38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39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柒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0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柒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2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柒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3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柒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4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45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6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7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8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9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0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1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2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4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5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6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7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8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59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60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61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2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39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5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61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7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8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9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70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71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72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74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75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76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77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78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79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04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16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2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83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5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6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7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88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89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14000犯發起、主持、指揮犯罪組織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92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3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47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6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6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8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9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0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14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24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36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4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5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7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79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2000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2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34000共同犯普通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46000共同犯普通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56000共同犯普通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68000共同犯普通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81000共同犯普通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89000共同犯普通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1000共同犯普通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13000共同犯普通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22000犯普通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33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O梓源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82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2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28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貳月
1362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銘寬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98000共同犯侵入住居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34000共同犯侵入住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梓源共同犯侵入住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2000共同犯侵入住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30000共同犯侵入住居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55000共同犯侵入住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梓源共同犯侵入住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1000共同犯侵入住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銘寬共同犯侵入住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50000共同犯侵入住居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銘寬犯毀損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73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1「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丁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共肆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辛OO其他被訴部分(如附表二所示)無罪
10000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本票壹張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共同犯行使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偽造本票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本票壹張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本票壹張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共同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本票壹張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民國一0四年六月二十九日部分),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恐嚇危害安全部分(民國一0四年六月二十八日部分)無罪
被訴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第302條
第304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48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6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6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4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16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8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5
第449條第1項前段,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0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後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2款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303條184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43
第303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7條,13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10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307條,5
第303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7條,3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3
第303條第1項 第368條 第372條 第307條,3
第303條第1項,2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7條,2
第303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69條第2項 第451條第1項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24條 第20條第3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108條第3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455條之10第1項 第455條之10第1項但書 第455條之10第2項 第455條之10第3項 第455條之10第3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2第2項 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2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7款 第7條 第20條第3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68條 第35條之1第2項,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1條第1項 第108條第3項 第253條之1第1項 第253條之2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68條 第372條 第373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20條第2項 第320條第3項 第320條第4項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253條之2第1項 第253條之2第1項第6款 第253條之2第1項第8款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52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19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3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3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2條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239條 第238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7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7項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139
第299條第1項前段,6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0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473條第1項 第7條 第1條 第6條 第268條 第159條第1項 第4條第1項 第4條第1項 第161條第1項 第1條第2項 第154條第2項 第264條第2項第2款 第159條之1第2項 第159條之3 第158條之4 第300條 第300條,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65條第1項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71條 第154條第2項,2
第299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238條第1項 第252條第5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2條第1項 第302條第1項 第302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2款,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 第301條第1項 第368條 第373條 第16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08條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3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0條 第370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後段 第452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8條之4,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2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1
其他116
第285條 第290條 第292條 第364條 第365條 第3條 第159條之2,1
第349條前段 第350條第1項 第367條前段 第62條 第55條第1項 第138條第1項 第138條第2項,1
第361條第2項 第361條第2項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76條,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2
第368條,32
第368條 第372條,15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2
第368條 第373條,4
第368條 第371條,3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437條 第437條第3項 第5條,2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2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1條第1項 第1條第1項 第1條第2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但書 第372條,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7條第1項,1
第368條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373條,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71條 第47條,1
第376條第1項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95條前段,1
第376條第1項第4款 第395條前段,1
第377條,6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3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 第397條 第401條,1
第379條第10項 第395條前段,1
第379條第10項,1
第395條前段 第397條 第401條,1
第397條 第401條,1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0條第3項 第434條第1項,1
第449條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 第452條 第3條 第14條,1
第455條之10第3項 第455條之10第3項,1
第455條之11第2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77條第1項,1
第178條第1項 第26條第2項 第5條第4項 第18條之1第3項,1
第1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109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36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9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8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9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6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5
第449條第2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前段,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109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4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8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10條之2 第454條 第454條,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51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73條之2 第310條之2 第170條 第164條 第251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368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10條 第307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6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87條前段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10條之2 第238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301條第1項11
第301條第1項,4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第2款 第302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 第159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 第158條之4 第158條之4,1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455條之27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3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2
第302條3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2
第302條第2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7條,1
第304條1
第304條 第307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