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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9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17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及丁OO部分均撤銷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肆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
18000犯森林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各併科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肆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伍萬元
31000共同犯森林法第五十條之故買贓物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各併科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肆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伍萬元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乙OO部分撤銷
丙OO連續犯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消息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一原判決關於己○○,戌○○,O○○,寅○○,天○○,癸○○,宇○○,B○○,丙○○,申○○,酉○○,甲○○,H○○,卯○○,午○○,壬○○,辛○○,E○○,巳○○,亥○○,未○○,乙○○,G○○,辰○○有罪部分,及子○○犯加重詐欺取財罪部分,均撤銷
二己○○犯如附表甲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三戌○○犯如附表甲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甲編號1所示之刑及沒收
四癸○○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五子○○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丁編號1至7所示之物均沒收
六宇○○,B○○,丙○○,申○○,酉○○,甲○○,H○○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未遂,各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表丁編號1至7所示之物均沒收
七卯○○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未遂,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戊編號1至7所示之物均沒收
八未○○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戊編號1至7所示之物均沒收
九午○○,壬○○,辛○○,E○○,亥○○,巳○○,乙○○,G○○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未遂,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戊編號1至7所示之物均沒收
十辰○○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十一己○○,戌○○其餘被訴加重詐欺取財部分(即起訴書犯罪事實二,⑸之D機房,起訴書犯罪事實二,⑹之B機房,起訴書犯罪事實二,⑻之G機房),均無罪
十二O○○,寅○○,天○○被訴加重詐欺取財部分(即起訴書犯罪事實二,⑸之D機房,起訴書犯罪事實二,⑹之B機房),均無罪
十三其他上訴駁回(即丁○○無罪部分)
己○○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
扣案如附表乙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人民幣壹佰柒拾玖萬捌仟貳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戌○○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乙編號21至26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陳奕良未經許可,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併科罰金新台幣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未經許可,持有子彈,處有期徒刑柒月,併科罰金新台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併科罰金新台幣肆萬伍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所示改造手槍壹支、編號二所示未經試射之子彈共玖顆,均沒收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戊OO無罪
己○○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年
扣案如附表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年
扣案如附表編號四所示之物沒收
子○○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六所示之物沒收
壬○○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無罪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萬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被訴部分無罪
己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2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3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3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3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4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5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5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5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萬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被訴部分無罪
己OO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2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3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3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3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4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4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5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5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5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5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年
扣案如附表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1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年
扣案如附表編號四所示之物沒收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六所示之物沒收
O淑萍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沐芸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8000無罪
丁○○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甲○○犯賭博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犯賭博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賭資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
卯○○犯賭博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賭資新臺幣參萬柒仟柒佰元沒收
壬○○、丑○○、子○○、辛○○均無罪
乙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犯過失致重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無罪
乙OO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庚OO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拾月
12000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所示之刑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
34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共伍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3000被訴圖利「聯慶家具行」部分無罪
49000被訴圖利部分無罪
55000無罪
56000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褫奪公權壹年,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
61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褫奪公權壹年,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
66000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褫奪公權貳年
71000與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褫奪公權貳年
76000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元沒收
82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7000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2000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共伍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7000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3000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叁年貳月,褫奪公權壹年
108000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均褫奪公權貳年
乙OO犯如附表三編號至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至罪刑欄所示之刑及附表三編號至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
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如附表四編號至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至罪刑欄所示之刑及附表四編號至、至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
11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13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15000犯偽造私文書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幫助犯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22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24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
26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
28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30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
32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34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36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38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40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42000犯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維源、O鈺婷、33000、O聖龍、35000均無罪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參年,並應給付新臺幣壹萬伍仟元之損害賠償金額予張曜珠(給付方式:自一○九年十月起,按月於每月三十日前,給付新臺幣伍仟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廠牌型號:IPHONE6S,含門號○○○○○○○○○○號SIM卡壹枚)沒收
己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如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被訴於壹佰零陸年壹月陸日輸入私酒部分,無罪
己OO犯輸入私酒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FourLoko」24瓶沒收
辛OO犯行使偽造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FourLoko」24瓶沒收
9000犯行使偽造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FourLoko」24瓶沒收
11000犯行使偽造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FourLoko」24瓶沒收
13000犯行使偽造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FourLoko」24瓶沒收
15000犯行使偽造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FourLoko」24瓶沒收
17000犯行使偽造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FourLoko」24瓶沒收
19000輸入私酒,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FourLoko」24瓶沒收
21000犯行使偽造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FourLoko」24瓶沒收
23000犯行使偽造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FourLoko」24瓶沒收
25000犯行使偽造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FourLoko」24瓶沒收
27000犯行使偽造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FourLoko」24瓶沒收
29000犯行使偽造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FourLoko」24瓶沒收
31000犯行使偽造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FourLoko」24瓶沒收
第302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35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6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5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3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6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1款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130
第299條第1項前段,4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9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8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條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5,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 第373條,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7項,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9條 第4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154條第2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 第373條 第241條 第24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43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16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76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16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 第302條第1項 第303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 第158條之4,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24第2項前段 第455條之26第1項前段 第473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 第373條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8條前段 第16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 第154條第2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1
其他122
第272條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 第306條 第369條第1項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88條第3項後段 第288條之1 第289條 第267條 第96條 第3條 第155條第1項 第95條第1項第1款 第300條,1
第288條第3項後段 第288條之1 第289條 第379條第10項 第268條 第96條 第3條 第155條第1項 第264條第2項第2款,1
第288條之1 第288條之2 第289條 第397條 第401條 第267條 第96條 第95條 第95條第1項第1款,1
第361條 第6條第1項,1
第364條 第364條第1項前段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4
第368條,34
第368條 第373條,6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5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4
第368條 第161條第1項,2
第368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371條,2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1
第368條 第372條,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1
第370條第1項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1
第372條 第455條之10第1項但書 第455條之10第3項 第455條之11第1項 第455條之4第1項第7款,2
第376條第1項 第376條第1項第2款 第395條前段,1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95條前段,2
第376條第1項第3款 第393條但書 第395條前段,1
第376條第1項第6款,1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9
第377條,5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 第131條第3項 第158條之4,1
第377條 第377條第3項 第395條前段,1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 第397條 第401條,1
第379條第10項,1
第382條第1項 第395條後段,2
第395條前段,2
第397條 第401條,3
第413條前段 第477條第1項,1
第420條第1項第2款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0條第3項,1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0條第3項,1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9條之2前段 第429條之3,1
第447條第1項第1款,1
第449條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1款 第452條 第452條第14項,1
第457條第1項 第458條 第484條,1
第4條 第4條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5 第159條之5第1項,1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5 第159條之5,2
第300條 第300條,1
第273條之191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4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1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 第300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3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10條之2 第454條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0條第1項 第476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284條之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3條,1
第303條69
第303條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6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3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7條,3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4項第3款 第452條 第452條 第307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1項 第319條第2項 第320條第2項第1款 第320條第4項 第329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03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252條第5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03條第2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2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24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13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449條第2項5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條 第231條第1項前段 第47條第1項 第41條第1項前段 第38條第2項前段 第51條第5項 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301條第1項19
第301條第1項,9
第301條第1項前段,2
第301條第1項 第343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43條 第368條 第373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16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 第156條第2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 第368條 第16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 第156條第2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368條 第373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68條 第452條 第161條第1項,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455條之210
第455條之2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3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2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2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14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2
第302條4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3
第302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