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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4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20
原判決關於乙OO犯附表己各編號所示之罪部分,均撤銷
丙OO犯附表己編號1至編號26、編號31、編號37至編號5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26、編號31、編號37至編號58「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壹月
其餘被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公訴不受理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叁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叁仟伍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叁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零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玖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4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4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6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6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6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關於乙OO犯附表己各編號所示之罪部分,均撤銷
丙OO犯附表己編號1至編號26、編號31、編號37至編號5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26、編號31、編號37至編號58「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壹月
其餘被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公訴不受理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叁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叁仟伍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叁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零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玖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4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4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6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6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6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關於乙OO犯附表己各編號所示之罪部分,均撤銷
丙OO犯附表己編號1至編號26、編號31、編號37至編號5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26、編號31、編號37至編號58「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壹月
其餘被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公訴不受理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叁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叁仟伍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叁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零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玖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4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4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6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6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6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關於乙OO犯附表己各編號所示之罪部分,均撤銷
丙OO犯附表己編號1至編號26、編號31、編號37至編號5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26、編號31、編號37至編號58「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壹月
其餘被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公訴不受理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叁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叁仟伍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叁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零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玖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4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4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6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6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6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關於乙OO犯附表己各編號所示之罪部分,均撤銷
丙OO犯附表己編號1至編號26、編號31、編號37至編號58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26、編號31、編號37至編號58「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壹月
其餘被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公訴不受理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叁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叁仟伍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叁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零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玖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4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4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5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6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6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原審判決主文:6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6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7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8000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0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貳場次
如附表所示偽造之「劉永華」署押共捌枚及指印共捌枚均沒收
乙OO犯傷害致死罪,處有期徒刑捌年
又犯侵占離本人持有之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金色手錶壹只及現金新臺幣參萬玖仟柒佰玖拾元均沒收
乙○○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三「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之諭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捌年
壬OO犯如附表三「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之諭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
15000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22000、23000被訴違反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均無罪
2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
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玖拾伍萬捌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㈡至㈥所示之物均沒收
3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㈠所示之物沒收
4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貳萬柒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㈡至㈥所示之物均沒收
5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㈠所示之物沒收
5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
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參佰玖拾捌萬捌仟肆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㈡至㈥所示之物均沒收
6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㈠所示之物沒收
7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貳拾捌萬陸仟柒佰伍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㈡至㈥所示之物均沒收
8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㈠所示之物沒收
8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柒拾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㈡至㈥所示之物均沒收
9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㈠所示之物沒收
10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萬陸仟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㈡至㈥所示之物均沒收
11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㈠所示之物沒收
11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貳拾玖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㈡至㈥所示之物均沒收
12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㈠所示之物沒收
130000共同犯乘機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陸拾陸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㈡至㈥所示之物均沒收
140000共同犯乘機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㈠所示之物沒收
14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肆拾玖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㈡至㈥所示之物均沒收
15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㈠所示之物沒收
16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參拾伍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㈡至㈥所示之物均沒收
17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㈠所示之物沒收
17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伍仟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㈡至㈥所示之物均沒收
18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㈠所示之物沒收
19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捌萬伍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㈡至㈥所示之物均沒收
20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㈠所示之物沒收
20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參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㈡至㈥所示之物均沒收
21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㈠所示之物沒收
22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㈡至㈥所示之物均沒收
230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㈠所示之物沒收
23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貳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㈡至㈥所示之物均沒收
245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㈠所示之物沒收
乙○○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共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
丙○○無罪
一、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1年1月,併科罰金新臺幣2千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庚OO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6月
緩刑2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60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2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3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扣案附表六所示之物沒收
18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十所示之物沒收
又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一至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拾月
43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68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77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86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95000幫助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2000無罪
乙OO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扣案附表六所示之物沒收
18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十所示之物沒收
又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一至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拾月
43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68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77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86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95000幫助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2000無罪
乙OO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扣案附表六所示之物沒收
18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十所示之物沒收
又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一至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拾月
43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68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77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86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95000幫助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2000無罪
乙OO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扣案附表六所示之物沒收
18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十所示之物沒收
又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一至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拾月
43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68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77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86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95000幫助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2000無罪
乙OO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扣案附表六所示之物沒收
18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十所示之物沒收
又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一至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拾月
43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68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77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86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95000幫助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2000無罪
乙OO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扣案附表六所示之物沒收
18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扣案如附表四編號十所示之物沒收
又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一至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拾月
43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又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68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77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86000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95000幫助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2000無罪
乙OO犯無駕駛執照駕車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32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3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6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3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7
第449條第1項前段,7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5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但書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303條87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27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4
第303條第1項 第368條 第372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第303條第1項 第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20條第1項 第24條第1項 第20條第2項 第253條之1第1項 第253條之2 第253條之2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4項第3款 第452條 第452條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34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7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452條 第307條,4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4項第3款 第452條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07條 第307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1
第303條第7項 第307條,1
第449條第2項80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3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2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9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9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1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65
第299條第1項前段,2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0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2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47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452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8條之4,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 第37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其他65
第329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2
第348條第1項 第376條第1項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95條前段 第397條 第401條,2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3條,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 第455條之10第1項但書 第455條之11第1項 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2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2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4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4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4第2項,1
第368條,1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7
第368條 第371條,4
第368條 第373條,3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9條第1項但書 第372條,1
第376條第1項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82條第1項 第395條後段 第395條,1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1
第376條第1項第3款 第395條前段,1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5
第377條,1
第378條,1
第395條前段,2
第395條前段 第397條 第401條,1
第397條 第401條,3
第420條第1項第2款 第420條第1項第3款 第420條第1項第5款 第420條第1項第5款 第434條第3項,1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0條第3項,1
第449條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69條第1項 第118條第1項,1
第477條第1項,1
第486條,1
第164條 第165條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5 第159條之5第2項,1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5,1
第101條第1項第3款 第101條第1項第3款 第121條第2項,1
第300條,1
第273條之158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2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10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10條之2 第20條 第15條 第30條 第5條 第154條第2項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76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301條第1項12
第301條第1項,5
第301條第1項前段,2
第301條第1項 第343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 第373條 第1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22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4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302條1
第302條第2項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 第307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