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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4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7
原判決撤銷
陳振義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偽造之「江月英」、「陳有為」、「陳順益」、「林靠」、「蔡蜜柑」、「陳慶寶」署名各壹枚,均沒收
黃美甄無罪
乙OO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無罪
乙OO幫助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幫助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000幫助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000幫助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5000、36000均無罪
O汶勳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至9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其沒收均如附表三編號1至9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如附表三編號1、2、8、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2、8、9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其沒收均如附表三編號1、2、8、9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俊甫犯如附表三編號1、11、1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11、16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其沒收均如附表三編號1、11、16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000犯如附表三編號10至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0至26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其沒收均如附表三編號10至26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5000犯如附表三編號11、16、2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1、16、27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其沒收均如附表三編號11、16、27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俊甫、55000被訴如附表二編號11所示犯行均無罪
56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2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俊甫共同犯重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1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7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1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6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1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6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1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6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2000共同犯重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6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2000共同犯重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9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俊甫共同犯重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9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5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9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4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9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4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俊甫共同犯重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4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4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9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4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9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4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9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4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9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4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9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5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之
被訴於民國壹佰零捌年玖月拾壹日之販賣第二級毒品犯行部分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至9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其沒收均如附表三編號1至9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如附表三編號1、2、8、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2、8、9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其沒收均如附表三編號1、2、8、9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俊甫犯如附表三編號1、11、1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11、16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其沒收均如附表三編號1、11、16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000犯如附表三編號10至2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0至26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其沒收均如附表三編號10至26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5000犯如附表三編號11、16、27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1、16、27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其沒收均如附表三編號11、16、27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俊甫、55000被訴如附表二編號11所示犯行均無罪
56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2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俊甫共同犯重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1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7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1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6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1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6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1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6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2000共同犯重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6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2000共同犯重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9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俊甫共同犯重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9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5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9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4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9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4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俊甫共同犯重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4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0共同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4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9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4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9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4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9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4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9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4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9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5000犯重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302條
第304條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32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3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5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50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1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8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88
第299條第1項前段,4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8條之4,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2項 第11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條 第85條第1項前段 第158條之4,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95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0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73條之17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3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8條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2條第1項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368條,1
其他64
第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第284條之1,1
第329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2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 第455條之10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1第1項,1
第368條,26
第368條 第373條,8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6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1條,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0條第2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條第2項 第300條,1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 第373條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1
第369條 第2條,1
第449條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77條第1項,6
第49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1第2項 第159條之1第2項 第159條之4,1
第449條第2項56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0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6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5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303條42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253條之3第1項第2款 第253條之3第1項第2款 第307條,1
第303條第2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27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7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1條第1項18
第301條第1項,9
第301條第1項前段,2
第301條第1項 第368條 第373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 第452條,1
第301條第1項後段 第301條第2項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2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455條之24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2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2
第302條3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2條第4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2條第4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2條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條 第307條,1
第304條1
第304條 第335條 第343條 第307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