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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5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27
原判決關於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部分撤銷
王逸祥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參包(總淨重參壹點貳捌伍參公克,總驗餘淨重參壹點貳陸參陸公克,總純質淨重貳捌點壹貳伍伍公克)均沒收銷燬之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張玉芬之罪刑部分均撤銷
上開撤銷部分,張玉芬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陳玉樹、黃政瑋、曾哲昱部分均撤銷
陳玉樹犯如附表四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四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黃政瑋犯如附表五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五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所宣告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曾哲昱犯如附表六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六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關於乙○○部分撤銷
乙○○共同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貳佰元沒收
乙OO犯竊盜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皮夾壹個、現金新臺幣柒佰元、七星牌香菸陸包,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玖佰壹拾伍元,沒收,並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之「曾柏寧」署押共貳枚,均沒收
乙OO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而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乙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HTC牌行動電話壹支(門號號)沒收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四所示之物沒收
乙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乙OO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又犯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所示之物沒收
又犯行使變造特種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冒用身分而行使變造國民身分證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前開宣告刑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一所示偽造「李煜詮」署押共貳拾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偽造之「李煜詮」汽車駕駛執照壹張、國民身分證電磁紀錄均沒收
原判決撤銷
又犯侵入住宅附連圍繞之土地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壬OO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O育灃無罪
13000明知為禁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HTC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不詳SIM卡壹張)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3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
26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至3及編號5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四編號8至11所示之物均沒收
32000持有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6所示之物沒收銷燬之
乙OO犯如附表三編號一至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一至四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
乙OO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陸年,褫奪公權陸年
扣案如附表編號六及九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柒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無罪
乙OO犯踰越安全設備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及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乙○○共同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庚OO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玖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陸月
O志傑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台幣貳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志傑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台幣伍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志傑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台幣貳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志傑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台幣伍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志傑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台幣伍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志傑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台幣伍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志傑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台幣參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志傑轉讓禁藥,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手機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台幣柒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志傑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毒品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物品均沒收
乙OO犯踰越安全設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清霖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8000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甩棍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000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羿嘉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2000犯重傷罪,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扣案之西瓜刀壹把沒收
O展維犯聚眾鬥毆致人重傷,非出於正當防衛而在場助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青修犯聚眾鬥毆致人重傷,非出於正當防衛而在場助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6000犯聚眾鬥毆致人重傷,非出於正當防衛而在場助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32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3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4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3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2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後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10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4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19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300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9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2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 第158條之4,1
第299條第1項90
第299條第1項前段,40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 第310條之1第1項,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2 第455條之12第1項 第455條之12第3項 第455條之26 第455條之26,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 第308條前段 第16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 第154條第2項 第156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154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1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7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9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4條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5 第300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0條第1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71條,1
第449條第2項68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7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5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0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303條57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37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13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其他56
第299條 第364條 第369條 第371條,1
第321條第1項第2款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1條第1項前段 第74條第1項第1款 第93條第1項第2款 第74條第2項第5款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361條第2項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85條第1項前段,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5
第368條,15
第368條 第373條,6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4
第368條 第371條,4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3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161條,1
第368條 第372條,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449條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1款,1
第449條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條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5,1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第1項 第158條之4 第159條之5,1
第300條,1
第301條第1項16
第301條第1項,8
第301條第1項前段,2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43條 第284條之1,1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455條之212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6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5條之8第2項 第454條,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5第1項 第455條之8,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4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5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302條7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1
第302條第4項 第307條,4
第302條第4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7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