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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5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18
原判決撤銷
陳嘉銘犯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過失致人死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原判決撤銷
王靖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貳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各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劉志傑犯非法製造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伍年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非法持有子彈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吳承翰共同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叁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叁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殺人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陸月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拾月
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枝(槍枝管制編號號,含彈匣壹個),改造手槍壹枝(槍枝管制編號號,含彈匣壹個),子彈玖顆,研磨機壹臺(含充電器),清潔棒壹個均沒收
原判決撤銷
乙○○犯指揮犯罪組織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扣案如附表編號1,3,4,6,8至10所示之物,扣案如附表編號23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肆拾捌萬陸仟玖佰陸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物,扣案如附表編號23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肆拾捌萬陸仟玖佰陸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之變價拍賣金額新臺幣參萬壹仟壹佰元,扣案如附表編號11至2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肆拾捌萬陸仟玖佰陸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二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各編號「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之諭知
所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一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SAMSUNG手機壹支、皮包壹個、現金新臺幣貳萬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側背包壹個、現金新臺幣壹萬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側背包壹個、現金新臺幣捌仟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黑色COACH包包壹個、現金新臺幣壹仟元、汽車鑰匙貳把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新臺幣柒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黑色包包壹個、藥水壹罐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黑色斜背包壹個、黑色皮夾壹個、現金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零玖拾陸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己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庚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辛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壬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乙○○犯結夥攜帶兇器搶奪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依檢察官之命令,接受陸拾小時之法治教育課程
扣案APPLE廠牌門號○○○○○○○○○○號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甲○○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如附表「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編號1,3,4,7,8,9所宣告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編號2,5,6所宣告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戊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奇木泡茶桌貳張、桌板拾片、木製花瓶及錫製花瓶共拾個、木製輪船船舵壹個,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踰越安全設備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樹瘤壹個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毀壞安全設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手機壹支,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踰越安全設備、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鑽石項鍊壹條、鋼製項鍊壹條、鋼製手鍊壹條、鋼製戒指壹個、撲滿1個(內有零錢新臺幣參萬元)、公事包壹個、香菸肆條、印章壹個,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乘機性交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參年
乙OO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17所示之罪,處附表編號1至17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甲基安非他命壹包(驗餘淨重零點壹伍伍壹公克)沒收銷燬,扣案吸食器陸組,藥勺壹支,分裝袋貳包,電子磅秤貳台均沒收
又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海洛因參包(驗餘淨重肆點肆公克),海洛因殘渣袋伍個均沒收銷燬,扣案藥勺壹支,分裝袋貳包,電子磅秤貳台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2000】犯附表編號7,8,10,16所示之罪,處附表編號7,8,10,16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8000】被訴起訴書附表編號13部分無罪
19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2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23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25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27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29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31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34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35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38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39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41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44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45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47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49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5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53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55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58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59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乙OO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貳伍毫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從事業務之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依本院一○九年度花交簡附民移調字第一號調解筆錄之內容履行損害賠償
乙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捌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如附表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逾越安全設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
第304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30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0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4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1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7
第449條第1項前段,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6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5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5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14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其他87
第308條後段 第308條後段 第335條第1項,1
第348條第1項 第382條第1項 第395條後段 第395條,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4
第367條 第372條,1
第368條,17
第368條 第373條,4
第368條 第371條,4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4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8條 第476條,1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69條第1項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8條 第441條,1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95條前段,1
第377條,10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10
第377條 第377條 第377條 第379條 第379條 第379條 第393條第1項 第393條第1項 第393條第1項 第8條,1
第379條第10項 第155條第1項,1
第395條前段,4
第395條前段 第397條 第401條,1
第395條前段 第2條第1項 第2條第1項第2款 第2條第1項第2款 第2條第1項第3款,1
第397條 第401條,3
第412條 第93條之2第1項第2款 第93條之2第2項,1
第446條 第447條第1項第1款,1
第477條第1項,1
第2條 第133條第1項 第133條第2項 第133條之1第3項第1款 第133條之1第3項第2款 第133條之2第1項 第133條之21 第133條之2第2項,1
第161條第1項,1
第110條第1項 第111條第1項 第121條第1項 第111條第5項 第116條之2第1項第2款,1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5,1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66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0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2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64
第299條第1項前段,28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8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65條 第164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 第308條 第310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16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 第154條第2項 第154條第2項 第154條第2項 第1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但書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61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3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28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9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9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 第284條之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303條41
第303條第1項 第265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68條 第372條 第253條之3第1項第2款,1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20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8
第303條第3項 第449條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2條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3
第303條第5項 第452條 第307條,2
第301條第1項6
第301條第1項,5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 第306條 第452條,1
第455條之22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1
第304條1
第304條 第30條 第307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