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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3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12
原判決撤銷
癸○○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癸○○被訴犯參與犯罪組織罪部分無罪
癸○○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幫助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幫助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幫助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幫助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所犯附表六編號一至編號三,編號十七至編號二十二所示之罪刑,暨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OO犯如附表四(原判決附表六)編號一至編號三,編號十七至編號二十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一至編號三,編號十七至編號二十二所示之刑
庚OO被訴附表四(原判決附表六)編號一至編號三,編號十七至編號二十二部分,均無罪
其餘上訴駁回
9000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6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7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0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4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5000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7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0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1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4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5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8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9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2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3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6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7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0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1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4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5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8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9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2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3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6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7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1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4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5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8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9000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1000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3000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5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8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9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2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3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6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7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1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4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5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8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9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2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3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6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7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1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4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5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8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9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2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3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6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7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1000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4000無罪
165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8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9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2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3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6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7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1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4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5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8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9000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2000無罪
193000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6000無罪
197000公司負責人,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0無罪
201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4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5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8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9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2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3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6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7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0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1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4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5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8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9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2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3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6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7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0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1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4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5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8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9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2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3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6000公司負責人,共同為納稅義務人以詐術逃漏稅捐,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癸○○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癸○○被訴犯參與犯罪組織罪部分無罪
癸○○幫助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幫助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幫助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幫助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癸○○犯幫助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
扣案TAIWANMOBILE廠牌手機壹支(含門號0958834744號SIM卡壹張,IMEI碼:863152031815736號)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被訴部分(即起訴書附表編號8所示部分)無罪
戊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壹月
己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庚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辛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參月
壬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壹月
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參月
1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參月
乙OO犯業務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其餘被訴肇事逃逸部分無罪
乙OO犯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侵入住宅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屬10000所有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貳萬玖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22000,23000,O志毅,25000,26000,O振松均無罪
乙OO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戊OO無罪
乙○○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貳佰零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四次加重強制性交部分,均無罪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庚○○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無罪
丁○○共同犯修正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款前段之非法處理廢棄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庚○○均無罪
第302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27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0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6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9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後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84
第299條第1項前段,40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2項 第303條第2項 第303條第2項,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8條之4,2
第299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43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1條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2款 第452條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條,1
第299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後段 第37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6條第1項 第71條之1第1項後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84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4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20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10條之2 第454條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50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3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1
其他41
第361條 第361條第2項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1
第364條 第364條第1項前段 第369條第1項前段,3
第364條 第364條第1項前段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00條,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64條 第368條,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4
第368條,12
第368條 第373條,2
第368條 第371條,2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74條第1項第1款,1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1
第395條前段 第161條第1項 第154條第1項,1
第4條 第4條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5 第159條之5,1
第2條,1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5 第159條之5,2
第303條35
第303條第1項 第334條 第369條第1項但書 第372條,1
第303條第2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24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5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07條,1
第301條第1項15
第301條第1項,4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3
第301條第1項前段,2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後段,1
第301條第1項 第368條 第373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3項,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455條之25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5
第319條1
第319條第1項前段 第334條 第343條 第368條 第372條 第307條,1
第302條1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