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200124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12
一,原判決關於(一)乙OO有罪部分,(二)丙OO有罪部分,(三)戊OO有罪部分,(四)丁OO所犯賭博罪共拾罪及該部分所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二,己OO部分:(一)己OO共同犯營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拾萬元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褫奪公權壹年
三,26000部分:(一)26000共同犯營利聚眾賭博罪,共拾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佰萬元
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拾萬元,褫奪公權貳年
(三)50000被訴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共四次(即原判決附表四編號5-1,5-2所示對朱鎮坤行賄二次,編號6-1,6-2所示對林正煌行賄二次部分),均無罪
四,O葉英部分:O葉英共同犯營利聚眾賭博罪,共拾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四所示之現金新臺幣陸萬參仟捌佰元,沒收
五,O素香部分:O素香共同犯營利聚眾賭博罪,共拾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四所示之現金新臺幣陸萬參仟捌佰元,沒收
六,其他上訴駁回
90000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94000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98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106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114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122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130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138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146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154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162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165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174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177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186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189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198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201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210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213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222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225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234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237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246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249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258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261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270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273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282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285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294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297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306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309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318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321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330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333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342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345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354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357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366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369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O素香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壹年
378000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382000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386000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390000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394000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398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402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406000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410000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414000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418000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422000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426000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430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434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438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442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446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450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454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458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462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466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470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474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478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482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486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490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494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褫奪公權貳年
498000共同犯非公務員身分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502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506000共同犯非公務員身分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510000共同犯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
一,丁○○共同犯恐嚇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二,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明知為禁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
被訴持有第一級毒品部分無罪
扣案之甲基安非他命貳包(均含包裝袋,驗餘淨重分別為伍點貳陸陸捌公克,零點壹柒壹陸公克),海洛因壹包(含包裝袋,驗餘淨重零點壹伍貳壹公克)均沒收銷燬,玻璃罐吸食器壹組沒收
甲○○成年人與少年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成年人與少年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及處罰」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刑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及處罰」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刑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壹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壹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無罪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2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4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犯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之,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如附表三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之
10000其他被訴部分無罪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通姦罪,共二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相姦罪,共二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恐嚇部分無罪
O俊嘉無罪
一,子○○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含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併科罰金新臺幣玖佰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其他被訴部分(起訴書事實欄一(二)媒介贓物,一(三)部分)均無罪
二,壬○○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OPPO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車牌號碼0000-00號自小客車拍賣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元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子○○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捌佰參拾壹萬陸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子○○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竊取森林主產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肆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子○○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竊取森林主產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參拾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子○○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竊取森林主產物罪,處有期徒刑拾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伍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菜刀壹支,沒收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菜刀壹支,沒收
申○○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丑○○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天○○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丁○○,庚○○,辰○○,地○○,酉○○,戊○○均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共貳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其餘被訴如附表二所示部分無罪
其餘被訴如附表三所示部分免訴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所示物品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四編號1所示物品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玖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部分(即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一)所示部分)均無罪
丙○○共同犯製造第二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年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三至四,七,十四至十八,二十四,三十三,三十八,四十,四十四,四十九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二,六,十一至十三,十九,二十二至二十三,二十五至二十九,三十二,三十四至三十六之二,四十一,四十五至四十八,附表二編號三,附表三編號一至二,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又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幫助犯製造第二級毒品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無罪
乙○○共同犯製造第二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三至四,七,十四至十八,二十四,三十三,三十八,四十,四十四,四十九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二,六,二十二至二十三,二十八至二十九,三十二,三十五之一至三十六之二,四十一,四十六至四十八,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均沒收
丁○○幫助犯製造第二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第302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32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3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4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34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1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9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5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1條之1第2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1
第299條第1項168
第299條第1項前段,7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0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0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71條,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第1項 第302條第1項 第303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1
第299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 第47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85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0條第1項但書,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 第373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41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9條 第309條 第310條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156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後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3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6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20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2條第1項 第302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1
第299條第1項 第30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163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8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2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10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284條之1 第454條,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8條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59條 第74條第1項第1款 第185條之4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38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 第371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73條之2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3條第1項,1
其他125
第1800條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0條 第1條 第158條之4,1
第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第364條 第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第300條,1
第第303條第7項 第第307條,1
第311條 第311條 第47條 第51條第2項,1
第323條第1項但書 第323條第1項 第334條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34條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39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55條 第30條第1項 第42條第3項,1
第349條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7條 第12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49條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7條 第12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1條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 第452條 第452條第14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條,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3
第364條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76條,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18條第1項前段 第19條第1項 第17條第2項,1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1條之1第1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4
第368條,4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1
第368條 第373條,7
第368條 第371條,3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372條,1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76條,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 第455條第1項 第455條第3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154條第2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69條第1項 第62條前段 第38條第2項 第38條之2第2項,1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76條,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1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90條前段 第504條第1項前段,1
第376條第1項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95條,1
第376條第1項 第376條第1項 第376條第1項第4款 第395條前段,1
第376條第1項 第405條 第415條第2項,1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95條前段,1
第377條,7
第377條 第377條 第379條 第379條 第393條第1項 第393條第1項 第8條,1
第395條前段,1
第397條 第401條,1
第412條,1
第429條,1
第484條 第486條,1
第229條 第231條,1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第1項 第158條之4 第159條之5 第159條之5,1
第161條第1項 第163條第2項 第163條第2項,1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5,1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5第1項,1
第159條之1第2項 第159條之3,1
第303條82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1項 第265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2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60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10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3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第5款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1
第449條第2項6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9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9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301條第1項29
第301條第1項,12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3
第301條第1項前段,2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
第301條第1項 第368條 第373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69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 第156條第2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1條 第2條 第154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68條 第161條 第16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2條,1
第455條之29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5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5第1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455條之2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302條2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2
第455條之4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