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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8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20
一原判決關於其附表一,二,三,四所示之罪暨各該定應執行刑部分,及其附表六編號四至九無罪部分,均撤銷
二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七),附表二,附表三(一),(二)編號1.及2.,附表四編號(一)至(四)「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七),附表二,附表三(一),(二)編號1.及2.,附表四編號(一)至(四)「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三其他上訴駁回(即原判決附表五犯業務侵占罪及附表六編號一至三無罪部分)
四第二項撤銷改判所處之刑,得易科罰金部分(即附表一編號(三),(五),(七),附表二,附表三編號(一),(二)1.及2.,附表四編號(二),(三),(四)),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即附表一編號(一),(二),(四),(六),附表四編號(一)),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即附表五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五被訴如附表六編號(四)至(六)所示詐欺取財,行使偽造私文書部分(即原判決附表三(二)暨其理由欄「乙,不另為無罪諭知部分」壹之二部分),無罪
庚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變造保單內容」欄所示浮貼表格上偽造之「台灣人壽永昌通訊處;台中市西區五權路72號10樓;(04)00000000」印文2枚,均沒收;未扣案之偽造「台灣人壽永昌通訊處;台中市西區五權路72號10樓;(04)00000000」印章1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玖仟伍佰玖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三(一)「變造保單內容」欄所示浮貼表格上偽造之「台灣人壽永昌通訊處;台中市西區五權路72號10樓;(04)00000000」印文2枚均沒收;未扣案之偽造「台灣人壽永昌通訊處;台中市○○(04)00000000」印章1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伍萬肆仟捌佰零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即犯罪事實一(三)之1.)
1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壹仟柒佰壹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捌仟柒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萬貳仟肆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玖仟伍佰伍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萬捌仟貳佰零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肆仟壹佰玖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捌仟柒佰肆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肆萬壹仟伍佰參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七)「招攬資料或偽造、變造之文書」欄所示浮貼表格上之「台灣人壽永昌通訊處;台中市西區五權路72號10樓;(04)00000000」印文3枚,均沒收;未扣案之偽造「台灣人壽永昌通訊處;台中市西區五權路72號10樓(04)22068688」印章1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陸仟陸佰柒拾玖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肆仟柒佰壹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柒仟肆佰肆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陸仟捌佰伍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犯行使變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玖仟伍佰貳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6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伍佰柒拾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壹,刑部分一,乙OO犯如附表一至五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五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壹,刑部分一,乙OO犯如附表一至五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五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6「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6「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肆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陸仟元,IPHONE牌行動電話(序號000000000000000號,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支,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號金融卡壹張,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肆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三「偽造之署押及位置欄」所示偽造「蔡俊彥」之署押均沒收
13000被訴如附表二部分免訴
1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1,12,15,16號「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1,12,15,16「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陸小時
扣案OPPO牌行動電話(序號000000000000000號,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支沒收之
24000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6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6「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6「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肆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陸仟元,IPHONE牌行動電話(序號000000000000000號,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支,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號金融卡壹張,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肆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三「偽造之署押及位置欄」所示偽造「蔡俊彥」之署押均沒收
13000被訴如附表二部分免訴
1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1,12,15,16號「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1,12,15,16「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陸小時
扣案OPPO牌行動電話(序號000000000000000號,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支沒收之
24000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6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6「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6「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肆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陸仟元,IPHONE牌行動電話(序號000000000000000號,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支,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號金融卡壹張,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肆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三「偽造之署押及位置欄」所示偽造「蔡俊彥」之署押均沒收
13000被訴如附表二部分免訴
1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1,12,15,16號「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1,12,15,16「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陸小時
扣案OPPO牌行動電話(序號000000000000000號,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支沒收之
24000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6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6「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6「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肆月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陸仟元,IPHONE牌行動電話(序號000000000000000號,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支,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00000000000000號金融卡壹張,均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肆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三「偽造之署押及位置欄」所示偽造「蔡俊彥」之署押均沒收
13000被訴如附表二部分免訴
16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1,12,15,16號「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1,12,15,16「罪名與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接受法治教育課程陸小時
扣案OPPO牌行動電話(序號000000000000000號,含0000000000號SIM卡)壹支沒收之
24000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4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5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5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6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6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6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壹,刑部分一,乙OO犯如附表一至五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五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壹,刑部分一,乙OO犯如附表一至五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五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乙OO共同傷害人之身體,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強制罪嫌)部分無罪
21000共同傷害人之身體,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強制罪嫌)部分無罪
30000,31000,32000,33000,34000均無罪
壹,刑部分一,乙OO犯如附表一至五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五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2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4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4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驗餘毒品咖啡包及其包裝袋,均沒收銷燬
又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如附表三編號1,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追徵其價額
又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如附表一編號2至編號4所示驗餘毒品咖啡包及其包裝袋均沒收,如附表三編號2,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驗餘毒品咖啡包及其包裝袋,均沒收銷燬,如附表一編號2至編號4所示驗餘毒品咖啡包及其包裝袋均沒收,如附表三,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驗餘毒品咖啡包及其包裝袋,均沒收銷燬,如附表一編號2至編號4所示驗餘毒品咖啡包及其包裝袋均沒收,如附表三,附表四所示之物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追徵其價額
被訴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部分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14,附表二編號1至13,附表三編號1至2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14,附表二編號1至13,附表三編號1至29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O峻豪犯如附表一編號1,14,附表二編號11至13,附表三編號1至2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14,附表二編號11至13,附表三編號1至29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19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4,附表三編號1至2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4,附表三編號1至29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並應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32000犯如附表一編號14,附表三編號1至2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4,附表三編號1至29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並應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41000被訴發起,主持,操縱,指揮犯罪組織部分,無罪
O峻豪被訴如附表一編號2至13,附表二編號1至10部分,無罪
乙OO所犯罪名及宣告刑,詳如附表一編號1至10「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陸月
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戊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參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參月
19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參月
20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參月
乙OO所犯罪名及宣告刑,詳如附表一編號1至10「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陸月
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戊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參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參月
19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參月
20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參月
辰○○犯如附表編號一至十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十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辰○○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所犯罪名及宣告刑,詳如附表一編號1至10「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欄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陸月
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戊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販賣第一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參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三三五七六七六號晶片卡壹張),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參月
19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參月
20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參月
乙OO,丙OO共同犯剝奪行動自由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10000被訴妨害自由部分,均無罪
13000,14000,15000,16000,17000,18000被訴重傷害未遂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1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10000犯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23000犯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3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32000犯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刑
42000犯如附表編號6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6主文欄所示之刑
48000犯如附表編號7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7主文欄所示之刑
55000被訴違反貪污治罪條例部分,無罪
57000犯公務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褫奪公權肆年
66000犯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對主管事務直接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貳年
73000犯O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79000犯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對主管事務直接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壹年
88000犯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對主管事務直接圖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褫奪公權壹年
96000犯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對主管事務直接圖利罪,處有期徒刑玖月,褫奪公權壹年
103000犯幫助O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2000犯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對主管事務直接圖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褫奪公權壹年
118000犯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302條
第304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47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9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7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5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3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9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15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0
第449條第1項前段,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76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2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183
第299條第1項前段,9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0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9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第1項,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3條第1項,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2項,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0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 第371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2項 第303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8條之4,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0條第1項但書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 第161條第1項 第156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43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1 第454條,1
第299條第1項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1款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47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16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476條,1
第449條第2項158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65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9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7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5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4
第449條第2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130
第273條之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4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8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9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300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7項 第8條 第8條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 第300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10條之2 第238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3條第1項,1
第303條88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252條第6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451條第3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265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2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
第303條第2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2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59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5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5
第303條第3項,2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233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2
其他75
第287條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20條第1項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34條 第343條 第307條,2
第348條第1項 第383條第1項前段 第395條後段 第395條 第8條第4項 第12條第4項,1
第348條第1項 第376條第1項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95條,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74條第1項第1款 第93條第1項第2款 第74條第2項第8款,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2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19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2
第368條 第373條,3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1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476條,1
第368條 第449條第1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1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1
第377條 第156條第1項,1
第379條第10項 第455條之7,1
第382條第1項 第395條後段 第395條後段,3
第447條第1項第1款,1
第449條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第449條第3項 第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1
第455條之11第2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1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5第1項 第159條之5第2項,1
第159條之5,2
第301條第1項29
第301條第1項,16
第301條第1項 第368條,3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2
第301條第1項前段,2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68條 第379條第12項 第267條 第268條,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455條之212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3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4第3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3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5第1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2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5第1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2
第302條5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2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2
第302條第2項,1
第304條4
第304條 第334條 第343條 第307條,3
第304條 第5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455條之4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