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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30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19
原判決撤銷
甲○○犯如附表編號一至五「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五「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編號一,二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附表編號三至五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
乙○○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甲○○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陸拾陸包(合計淨重貳拾柒點伍柒貳柒公克,合計純質淨重貳拾貳點貳玖壹貳公克)、外包裝袋陸拾陸只,均沒收
未扣案之搭配門號○九六三五三一九○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明知為偽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甲○○明知為偽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甲○○明知為偽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己OO,庚OO殺人未遂及丁OO,戊OO部分均撤銷
辛OO共同殺人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
又共同傷害他人之身體,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陸月
26000共同殺人未遂,處有期徒刑伍年柒月
又共同傷害他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
O健豪共同殺人未遂,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又共同傷害他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64000共同殺人未遂,處有期徒刑伍年肆月
又共同傷害他人之身體,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捌月
83000共同殺人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捌月
又共同傷害他人之身體,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貳月
102000共同殺人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肆月
又共同傷害他人之身體,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玖月
原判決撤銷
丙OO放火燒燬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未遂,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緩刑期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參場次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甲○○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因而致人重傷,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丙OO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二條之侵害著作財產權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O,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因其代表人執行業務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二條之侵害著作財產權罪,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乙OO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之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自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及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乙OO犯如附表各編號「所犯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各編號「所犯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各編號「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含刑及附表一編號24所示之沒收)
如附表一編號10至13,16,17,19,25至28所示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編號1至3,6至9,14,15,18,20至24,29,36至43所示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一編號4,5,30至35所示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己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變更紀錄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9000犯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變更紀錄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10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取財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取財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取財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取財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JOYRUBY」署押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取財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1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取財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2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取財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3000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取財罪,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4000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5000犯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變更紀錄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36000犯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變更紀錄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37000犯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變更紀錄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38000犯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變更紀錄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39000犯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變更紀錄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40000犯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變更紀錄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41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2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3000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4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5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7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8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扣案之釣魚線壹綑、紋身用測試器壹臺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釣魚線壹綑、紋身用測試器壹臺及犯罪所得伍拾伍枚拾元硬幣共新臺幣伍佰伍拾元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零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犯罪所得伍拾伍枚拾元硬幣共新臺幣伍佰伍拾元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零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含主刑及沒收)
如附表編號1,2所示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附表編號3,4所示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如附表編號1,2所示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附表編號3,4所示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柒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扣案之釣魚線壹綑、紋身用測試器壹臺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釣魚線壹綑、紋身用測試器壹臺及犯罪所得伍拾伍枚拾元硬幣共新臺幣伍佰伍拾元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零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犯罪所得伍拾伍枚拾元硬幣共新臺幣伍佰伍拾元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零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無駕駛執照過失傷害人罪,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無駕駛執照因過失致人受傷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000000-0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宣告之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
丁OO000000-0犯以脅迫及詐術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己OO000000-0犯以脅迫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捌年
又犯以脅迫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捌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壬OO000000-0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又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11000000000-0犯以脅迫及詐術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13000000000-0犯以脅迫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捌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乙○○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竊盜罪,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40所示之肆拾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陸月
辛OO其餘被訴如附表一編號41所示部分無罪
10000無罪
1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零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4至26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黑威」、「海狗」及「神仙水」壹瓶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5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神仙水」壹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神仙水」貳瓶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3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16、18、27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2至23、30至36、38、39、42、44至49、51、53所示之物均沒收
一,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參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捌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
二,23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三,36000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
四,如附表一所示文件上偽造之署押共肆拾陸枚均沒收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
第304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33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5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5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3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1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284條之1,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4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268條後段 第55條 第266條第1項前段 第41條第1項前段 第38條第2項前段 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 第38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2款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116
第273條之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50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2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8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3
第273條之1第1項前段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73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1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6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284條之1,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後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8條之4 第159條之5,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154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8條第1項 第142條第1項後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7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284條第2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1項 第310條之3,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0條第1項但書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449條第2項85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3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0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9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8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6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2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2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1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303條53
第303條第1項 第265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44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3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07條,1
其他5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1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5
第368條 第373條,3
第368條 第372條,2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2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76條第1項第4款 第395條前段,1
第377條,2
第395條前段,1
第412條,2
第412條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0條第3項,1
第447條第1項第1款,2
第449條,1
第第449條第2項 第第454條第2項,1
第164條 第164條 第165條 第159條第1項 第164條第1項 第165條第1項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5,1
第21條,1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4 第158條之4 第159條之5,1
第158條之4 第159條之5,1
第301條第1項13
第301條第1項,7
第301條第1項前段,3
第301條第1項 第161條第1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455條之25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3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2第2項 第454條之4第1項第1款 第454條之4第1項第2款 第454條之4第1項第4款,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3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304條3
第304條 第452條 第307條,2
第304條 第307條,1
第302條2
第302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