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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3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13
一,乙OO犯如附表一「罪名」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刑」欄所示之刑,如附表一「應沒收之犯罪所得」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年
二,壬OO犯如附表一「罪名」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刑」欄所示之刑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三,15000犯如附表一「罪名」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刑」欄所示之刑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四,20000被訴詐欺張哲嘉部分,無罪
五,24000被訴詐欺柯鈺亮,柯惠馨,柯伶蓉,張哲嘉部分,均無罪
壹,有罪部分一,未○○犯如附表一編號3至1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3至19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沒收及保安處分)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二,午○○犯如附表一編號4至6,8,9,11,13至16,1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4至6,8,9,11,13至16,19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沒收及保安處分)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三,申○○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3,5,7,9,10,1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3,5,7,9,10,19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沒收及保安處分)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肆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四,丙○○犯如附表一編號8,11至1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8,11至19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沒收及保安處分)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五,辰○○犯如附表一編號12,15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15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六,庚○○犯如附表一編號8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8主文欄所示之刑(含主刑,沒收及保安處分),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貳,無罪部分一,未○○被訴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壬○○,酉○○及違反銀行法地下匯兌部分均無罪
二,戊○○,己○○,巳○○均無罪
乙OO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被訴恐嚇罪部分無罪
乙○○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五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拾柒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犯如附表一編號六至十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六至十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犯如附表一編號十一至十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十一至十二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犯如附表一編號十三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十三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乙○○,戊○○,庚○○,丙○○就事實六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戊○○,丙○○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乙○○未經許可,製造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處有期徒刑伍年肆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壹拾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未經許可,製造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壹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一、二、五、七、十、十一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搶奪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犯罪行為人為其實行違法行為因而取得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未經許可,販賣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處有期徒刑伍年肆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壹拾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圖利媒介性交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戊○○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十六所示之物沒收
戊○○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圖利媒介性交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戊○○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未經許可,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四所示之物沒收
戊○○未經許可,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處有期徒刑參年,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庚○○犯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未經許可,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處有期徒刑參年參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十八、十九所示之物均沒收
甲○○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被訴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部分,均無罪
庚○○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因11000違法行為而取得如附表三編號十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
17000,O文,19000均無罪
21000犯販賣虛偽標記之商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000犯販賣虛偽標記之商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1000犯販賣虛偽標記之商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36000犯販賣虛偽標記之商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000犯販賣虛偽標記之商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6000犯販賣虛偽標記之商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1000犯販賣虛偽標記之商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6000犯販賣虛偽標記之商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1000犯販賣虛偽標記之商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6000犯販賣虛偽標記之商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3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3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OO被訴販賣第一級毒品部分無罪
丁OO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戊OO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壹月
己OO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乙OO犯如附表四編號1至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1至4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佰壹拾貳萬捌仟參佰貳拾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佰壹拾貳萬捌仟參佰貳拾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未扣案己OO所有之無牌照自用小貨車壹輛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3所示之物沒收
辛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拍賣所得新臺幣貳萬捌仟元、如附表二編號13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壬OO所有之無牌照自用小貨車壹輛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9000共同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之非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0至12所示之物均沒收
11000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二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拍賣所得新臺幣貳萬捌仟元、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
0000000000C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0000000000A犯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刑
0000000000C被訴幫助加重強制性交部分,無罪
A男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為猥褻之行為,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A男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為猥褻之行為,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A男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為猥褻之行為,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A男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為猥褻之行為,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男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為猥褻之行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男對未滿十四歲、身體障礙之男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A男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為猥褻之行為,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貳月
庚OO無罪
辛OO幫助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扣案之三星廠牌智慧型手機壹支(IMEI:三五七一○○○○○○○○○○○○○號,插用門號○○○○○○○○○○號SIM卡壹枚)沒收
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扣案之三星廠牌智慧型手機壹支(IMEI:三五七一九二○○○○○○○○○○○號,插用門號○○○○○○○○○○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扣案之三星廠牌智慧型手機壹支(IMEI:三五七一九二○○○○○○○○○○○號,插用門號○○○○○○○○○○號SIM卡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含0九六0七二三八八四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合計新臺幣壹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即附表二)部分無罪
己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伍月
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含○○○○○○○○○○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伍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以藥劑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捌年陸月
其餘被訴部分(即民國106年2,3月間某2日,106年中至年底間某日對未滿十四之女子犯以藥劑強制性交部分),均無罪
0000-000000Z對未滿十四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貳月
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第302條
第304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58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3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9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5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53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0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1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0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4
第449條第1項前段,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284條之1,3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3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165
第299條第1項前段,8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473條 第473條第1項 第136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2款 第156條第1項 第156條第2項 第156條第3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65條 第164條 第156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154條第1項 第161條第1項 第161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4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8條之4,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但書,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3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3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2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73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 第165條 第164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65條 第164條 第156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24第2項 第455條之26第1項,1
第273條之112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5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28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8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10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2第2項 第455條之4第1項 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2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4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68條 第370條 第37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368條 第373條,1
其他106
第第299條第1項前段,2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74條第1項第1款 第93條第1項第2款 第74條第2項第5款 第74條第2項第8款 第38條之1第5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219條 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 第38條之1第3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 第455條之11第1項 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2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4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4第2項,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30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1
第368條 第373條,10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5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3項,4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2
第368條 第371條,2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2
第368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161條第1項,1
第369條第2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95條前段,2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4
第377條,3
第377條 第377條 第379條 第379條 第393條第1項 第393條第1項 第8條,1
第382條第1項 第395條後段 第395條後段,2
第395條前段,1
第395條前段 第455條之28,1
第451條之1第1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4,1
第4條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5,1
第4條 第4條,1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5第1項 第159條之5第2項,1
第205條之2,1
第449條第2項8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6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3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7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2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 第284條之1 第454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2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303條86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4
第303條第1項 第265條第1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256條之1第1項 第253條之3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42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22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4項 第303條第4項 第260條 第260條 第260條第1項 第260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7
第303條第5項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1
第301條第1項16
第301條第1項,12
第301條第1項 第452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284條之1,1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455條之27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5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2
第455條之4第2項5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5
第302條3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3
第304條2
第304條 第451條之1第4項第3款 第452條 第5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4條 第307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