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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0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26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部分,均撤銷
壬OO法人之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16000與法人之行為負責人,共同犯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項前段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馥貴生技美食有限公司因負責人22000違法行為而取得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貳拾肆萬元,除應發還被害人或得請求損害賠償之人外,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物,均沒收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部分均撤銷
戊OO幫助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支(含彈匣壹個,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0號)沒收
辛OO無罪
原判決關於甲○○○○○○,丙○○,丁○○部分,均撤銷
甲○○○○○○公務員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貳拾萬元,沒收之
丙○○公務員共同犯對於監督之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褫奪公權貳年
丁○○公務員共同犯對於監督之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褫奪公權貳年
乙OO犯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如附表二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六所示之偽造署押共壹拾捌枚均沒收
庚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辛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17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1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2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21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0000-000000A犯乘機猥褻罪,共伍罪,各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乘機性交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扣案菸斗壹只沒收之
乙OO犯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如附表二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六所示之偽造署押共壹拾捌枚均沒收
庚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辛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犯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000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000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000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17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19000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20000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21000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共同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共同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共二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玖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壹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得易科罰金之宣告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過失傷害人致重傷,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因過失傷害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一至三「應宣告沒收物品」欄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編號一至三「應宣告沒收物品」欄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7所示之物,沒收銷燬之,扣案如附表編號3至6,9所示之物,均沒收
又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其餘被訴參與犯罪組織部分,無罪
10000無罪
乙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酒醉駕車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強暴侮辱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附表一編號1至38所示之罪,分別處附表一編號1至38「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犯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罪,分別處附表二編號1,2「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如附表六編號1,2所示之物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六編號3至7所示之物沒收
就附表一編號1至38所示各罪及施用第一級毒品罪所宣告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陸月,就附表二編號1,2所示各罪所宣告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
11000犯附表三編號1至10所示之罪,分別處附表三編號1至10「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犯附表四編號1,2所示之罪,分別處附表四編號1,2「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就附表三編號1至10所示各罪及附表四編號1,2所示各罪所宣告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
18000犯附表五編號1至5所示之罪,分別處附表五編號1至5「
19000犯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
25000犯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
32000犯轉讓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具(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8000犯轉讓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具(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7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3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9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85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1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7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3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9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5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1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7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3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9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5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1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7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3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9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5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1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7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3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9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5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1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7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3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9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5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1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7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3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9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5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8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2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具(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8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具(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4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具(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0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具(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96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具(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2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具(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8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具(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4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具(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具(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6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手機壹具(含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3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NOKIA廠牌手機壹具(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39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NOKIA廠牌手機壹具(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5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NOKIA廠牌手機壹具(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1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NOKIA廠牌手機壹具(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57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NOKIA廠牌手機壹具(搭配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捌萬玖仟參佰伍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號SIM卡壹張),沒收之
1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陸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無駕駛執照駕車之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之SAMSUNG行動電話壹支(IMEI:○○○○○○○○○○○○○○○,三五○○○○○○○○○○○○○號)沒收
甲○○犯如附表編號1,2,3,4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1,2,3,4所示之刑及沒收
所處不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甲○○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柒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寅○○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拾肆年,扣案之鐵棍參拾支均沒收
丁○○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年
午○○共同犯傷害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玖年
己○○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庚○○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子○○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丙○○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辛○○,辰○○,卯○○均無罪
癸○○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共同犯傷害致死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乙○○共同犯傷害致死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甲○○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36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3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9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14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1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8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5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但書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1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129
第299條第1項前段,60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267條 第268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26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2第1項 第455條之12第3項 第455條之24第2項前段 第455條之26,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7項 第303條第7項 第303條第7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8條 第8條 第8條 第8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2項 第303條第2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8條之4,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1款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1款 第452條 第452條 第452條第14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1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3項 第154條第2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其他105
第288條第4項 第288條之3 第395條前段,1
第348條第1項 第382條第1項 第395條後段 第395條,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4條 第364條第1項前段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5
第367條 第372條,1
第368條,28
第368條 第373條,6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5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2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74條第1項第1款,1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163條之2,1
第370條第3項,2
第371條 第6條 第6條第2項 第6條第3項,1
第376條第1項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95條前段,2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95條前段,2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76條第1項第4款 第395條前段,1
第377條,8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4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 第77條第2項,1
第382條第1項 第395條後段 第395條,2
第382條第1項 第395條後段 第395條後段,1
第394條 第445條第2項 第446條,1
第395條前段,1
第395條前段 第490條前段,1
第395條前段 第395條前段 第232條第1項,1
第397條 第401條,1
第412條,5
第412條 第114條 第101條第1項第3款 第101條第1項第3款,1
第412條 第101條之1第1項第7款,1
第420條 第421條 第422條,1
第420條第1項第2款 第420條第1項第2款 第420條第1項第3款 第420條第1項第3款 第420條第2項 第429條 第433條 第434條,1
第420條第1項第6款,1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0條第3項,1
第429條 第433條,1
第446條,1
第447條第1項第1款,1
第447條第1項第1款但書 第484條,1
第477條第1項,2
第487條第1項 第487條第1項 第487條第1項 第502條第1項 第502條第1項,1
第59條第1項 第60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82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3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9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2條 第454條第2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3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303條42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2項,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18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14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1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1
第449條第2項34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0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8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2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301條第1項11
第301條第1項,6
第301條第1項前段,2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 第373條,1
第302條3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2條第1項 第302條第1項 第447條第1項第1款,1
第302條第1項,1
第455條之22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4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