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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6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19
原判決撤銷
丙OO連續以欺瞞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犯罪所得新台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戊OO,己OO,庚OO共同犯背信未遂罪,均各處有期徒刑壹年,皆減為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關於附表三編號1至4,6部分及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4,6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至4,6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上訴(即附表三編號5)駁回
戊OO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駁回上訴部分所處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拾月
己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6、10所示之甲基安非他命沒收銷燬之;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5、31及附表二編號23至25、31所示之物、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萬元,均沒收
(原判決主文)辛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拾月
壬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5所示之物及附表二編號7、8、23至25、31所示之物,均沒收
(原判決主文)10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11000共同製造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5、13、18至30所示之物及附表二編號18、19、23、24、31所示之物,均沒收
(原判決主文)13000共同製造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14000共同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附表一編號14、15所示之物及附表二編號12、23、31所示之物,均沒收
(原判決主文)16000共同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7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18000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7及附表二編號21所示之物,均沒收
(原判決主文)20000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原判決關於附表三編號1至4,6部分及定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4,6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至4,6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其餘上訴(即附表三編號5)駁回
戊OO上開撤銷改判部分所處之刑與駁回上訴部分所處之刑,主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拾月
己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4、6、10所示之甲基安非他命沒收銷燬之;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5、31及附表二編號23至25、31所示之物、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萬元,均沒收
(原判決主文)辛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拾月
壬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5所示之物及附表二編號7、8、23至25、31所示之物,均沒收
(原判決主文)10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11000共同製造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3、5、13、18至30所示之物及附表二編號18、19、23、24、31所示之物,均沒收
(原判決主文)13000共同製造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14000共同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附表一編號14、15所示之物及附表二編號12、23、31所示之物,均沒收
(原判決主文)16000共同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17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18000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7及附表二編號21所示之物,均沒收
(原判決主文)20000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千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沒收物品」欄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攜帶兇器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攜帶兇器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竊得物品」欄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非法持有改造槍枝罪,處有期徒刑肆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改造散彈槍(槍枝管制編號0000000000),模型槍各壹枝均沒收
又共同犯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四主文欄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一至四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1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3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15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乙OO犯業務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犯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拾萬元,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
甲○○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之蘋果廠牌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參佰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扣案之蘋果廠牌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參佰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之蘋果廠牌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扣案之蘋果廠牌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偽藥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甲○○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扣案之蘋果廠牌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扣案之蘋果廠牌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扣案之蘋果廠牌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扣案之蘋果廠牌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扣案之蘋果廠牌IPHONE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一部或全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轉讓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又明知為禁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壹月
乙OO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己○○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己○○犯攜帶兇器強盜罪,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己○○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己○○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OO共同犯恐嚇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犯附表一編號2至6所示各罪,共伍罪,分別處如附表一各該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年
庚○○犯附表一編號1,6所示各罪,共貳罪,分別處如附表一各該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庚○○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之物沒收
戊○○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之物沒收
戊○○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乙OO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拾伍包(含包裝袋拾伍只,驗前總純質淨重為參拾點玖柒伍公克),均沒收銷燬,扣案之吸食器壹組,包裝夾鏈袋參拾參個,電子磅秤壹個,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共拾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353000000000000號)沒收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353000000000000號)沒收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353000000000000號)沒收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353000000000000號)沒收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353000000000000號)沒收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353000000000000號)沒收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353000000000000號)沒收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353000000000000號)沒收
1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353000000000000號)沒收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序號:353000000000000號)沒收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40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9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5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30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1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5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267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但書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2條第3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135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8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30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 第300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131
第299條第1項前段,70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1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1 第310條之1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條 第158條之4,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8條之4,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 第156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43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1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26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9條第1項 第1條第1項 第1條第1項 第1條第2項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5,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8條前段 第310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1條 第154條第2項 第154條第2項 第154條第2項 第156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30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449條第2項108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5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5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0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9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5
第449條第2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1
其他100
第288條之1第1項 第288條之3第1項 第380條 第47條,1
第301條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1
第329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36條第2項 第339條之3第1項 第339條之3第2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1條第1項前段 第74條第1項第1款 第51條第5項,1
第348條第1項 第382條第1項 第395條後段 第395條,1
第361條第1項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1
第362條前段 第367條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3
第367條 第372條,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24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1
第368條 第373條,7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3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3
第368條 第372條,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205條之2 第158條之4,1
第368條 第371條,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476條,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1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95條前段,2
第376條第1項第2款 第395條前段,1
第377條,4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2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 第208條 第208條 第207條 第206條第1項 第159條第1項,1
第377條 第379條 第395條前段 第397條 第401條 第155條第1項,1
第378條 第378條 第379條第10項 第441條 第443條,2
第395條前段,2
第395條前段 第3條,1
第395條前段 第161條,1
第397條 第401條,1
第412條,1
第412條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0條第3項 第434條第2項 第434條第2項 第434條第2項 第434條第2項 第434條第2項 第7條之8第1項,1
第412條 第420條第1項第5款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0條第3項 第426條第3項 第435條第2項 第163條第2項,1
第412條 第457條第1項前段 第459條 第480條第1項,1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0條第3項,1
第154條 第156條,1
第159條第1項 第158條之4 第159條之5第1項 第159條之5第2項,1
第303條81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3
第303條第1項 第255條第2項前段 第256條之1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265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53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19
第303條第3項,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7項 第307條,1
第301條第1項19
第301條第1項,8
第301條第1項前段,5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
第301條第1項 第306條 第306條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2項,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455條之23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2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302條2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1
第455條之4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