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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1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20
原判決撤銷
甲○○共同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編號1,附表編號5所示之物,均沒收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準強盜罪而有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情形,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扣案之折疊刀壹把,黑色外套壹件及口罩壹個,均沒收
原判決關於乙OO轉讓偽藥部分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丙OO明知為偽藥而轉讓,處有期徒刑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乙○○現役軍人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期內接受受理執行之地方檢察署所舉辦之法治教育貳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原判決撤銷
戊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庚OO被訴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部分無罪
辛OO無罪
10000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12000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14000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原判決撤銷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共二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過失傷害罪,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肇事致人受傷逃逸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均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陸個月內,向吳易修支付新臺幣肆萬伍仟元之損害賠償
原判決撤銷
丙OO對於女子利用其心智缺陷,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偽造署押及數量欄所示之偽造「許台生」簽名及指印各壹枚均沒收
原判決撤銷
0000甲000000A犯乘機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乙OO犯如附表一至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四「宣告之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捌年陸月
10000犯如附表二至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至三「宣告之刑」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陸月
19000犯如附表三至六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至六「宣告之刑」欄所示之刑
又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持有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陸月
36000犯如附表六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六「宣告之刑」欄所示之刑
又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又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七編號1至4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扣案如附表七編號5至16所示之物,均沒收之,扣案49000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萬壹仟捌佰元沒收,未扣案49000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參萬貳仟柒佰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51000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元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3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57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61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65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69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73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77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捌年
81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85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捌年
89000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94000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97000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102000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
105000共同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110000共同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113000共同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118000共同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123000幫助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125000共同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130000共同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135000幫助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137000犯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143000幫助犯施用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147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151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155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159000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164000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167000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172000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175000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180000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183000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188000共同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一,乙OO犯以藥劑強制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又犯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二,庚OO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三,未扣案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O九六八三五八O九八號之SIM卡壹張)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機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1「主文」欄所示之刑
其餘被訴違反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部分(即附表一編號2至6,附表二編號1至5),無罪
1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至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4至6「
13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肆,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肆,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肆年,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物及如附表編號3,4所示之制式子彈共伍顆均沒收之
又共同犯強制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如附表編號1,6所示之物及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制式子彈貳顆均沒收之
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1「主文」欄所示之刑
其餘被訴違反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部分(即附表一編號2至6,附表二編號1至5),無罪
1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4至6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4至6「
13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肆,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000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參肆,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36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5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5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17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5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5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3
第449條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117
第299條第1項前段,5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第1款 第250條 第250條但書 第250條但書 第250條 第250條但書 第265條 第250條但書 第264條第1項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9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2項 第303條第2項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7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239條前段 第239條 第238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73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161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0第1項 第455條之11第2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96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5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8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284條之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368條 第373條,1
第449條第2項9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0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3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8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5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其他91
第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329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37條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2條第3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3
第367條 第372條 第455條之10第1項但書 第455條之1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2第2項 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2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4款,1
第368條,36
第368條 第373條,8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7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3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2
第368條 第371條,2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2
第368條 第372條 第373條,1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 第455條第1項 第455條第3項,1
第369條第1項但書 第372條,1
第369條第1項但書 第369條第1項 第372條,1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76條第1項 第405條,1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95條前段,1
第376條第1項第4款 第395條前段,1
第377條,2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2
第382條第1項 第395條後段 第395條後段,2
第382條第1項 第395條後段,1
第395條前段 第163條,1
第397條 第401條,1
第420條第1項第6款 第420條第3項,1
第441條,1
第452條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2
第303條61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4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255條第2項前段 第256條之1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2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31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9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4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7條,1
第303條第7項,2
第301條第1項17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5
第301條第1項前段,3
第301條第1項,3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 第306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 第452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452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3項,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69條第2項 第369條第2項 第452條 第452條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7條,1
第455條之25
第455條之2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2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2第2項 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2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4款,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10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302條2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1
第455條之4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