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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04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14
壹,乙OO:一,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三,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四,上開二,三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貳,18000:一,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二,共同犯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三,上開一,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四,其餘被訴共同傷害部分,無罪
參,35000:一,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二,共同犯強制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三,上開一,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肆,48000:共同犯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壹,乙OO:一,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三,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四,上開二,三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貳,18000:一,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二,共同犯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三,上開一,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四,其餘被訴共同傷害部分,無罪
參,35000:一,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二,共同犯強制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三,上開一,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肆,48000:共同犯剝奪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編號一,二,五號「判處之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二,五號「判處之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其餘被訴附表編號三號販賣第一級毒品,附表編號四號販賣第二級毒品部分,均無罪
己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扣案之三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號SIM卡壹枚、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庚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扣案之三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九五八二三八七○九號SIM卡壹枚、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辛OO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柒月;扣案之三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九○七八六四八八九號SIM卡壹枚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強制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無罪
乙OO犯汽車駕駛人無照駕車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肇事逃逸部分無罪
乙OO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門號○○○○○○○○○○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
庚OO幫助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辛OO其餘被訴販賣第一級毒品部分,無罪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重利部分,無罪
乙○○犯如附表甲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卯○○犯如附表甲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8000犯如附表乙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乙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卯○○被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被害人己○○)即起訴書附表一編號1部分,均無罪
30000被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被害人O陳素貞)即追加起訴書附表三編號18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卯○○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6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7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7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7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7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28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8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8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9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9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9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0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0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30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0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1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2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2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2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3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3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3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3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4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4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4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5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35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丙OO犯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1000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15000犯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24000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25000無罪
29000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四、(一)編號11、12所示之物,均沒收
35000犯非法製造子彈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附表四、(一)編號2至7、19、如附表四、(二)編號1、3至5、如附表五、(一)編號1至3、如附表五、(二)編號2、3所示之物,均沒收
42000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肆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捌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
48000犯非法持有槍枝之主要組成零件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8所示之物,均沒收
54000犯非法持有槍枝之主要組成零件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六編號7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甲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甲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被訴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被害人陳志傑)即起訴書附表一編號1部分,無罪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1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2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3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4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35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6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7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38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3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2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43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他被訴誣告部分無罪
乙OO犯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受傷之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無罪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辛○○犯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2「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壬○○犯如附表編號3所示之罪,處如附表編號3「主文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己○○被訴如附表編號1所示部分無罪
壬○○被訴如附表編號1即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四)所示幫助犯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一)部分無罪
丁○○被訴如附表編號1即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四)所示幫助犯起訴書犯罪事實欄一(一)部分無罪
壬○○被訴如附表編號2所示部分免訴
丁○○本件其餘被訴部分免訴
戊○○無罪
己○○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辛○○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己○○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共貳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己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年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參佰元及價值新臺幣貳佰元之遊戲點數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302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55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0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9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7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2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1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12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9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2項,5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1
第299條第1項167
第299條第1項前段,9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53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3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2項 第2條 第3條第1項後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 第30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7項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2項 第303條第2項 第265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39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1條第1項前段 第74條第1項第1款 第74條第2項第3款 第51條第5項 第41條第8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 第452條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48條第2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34,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28條 第158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264條第2項第1款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73條,1
第273條之1149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30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88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8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73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前段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368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2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73條之2 第159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13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36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4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0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9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5
第449條第2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前段 第454條,1
第449條第2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1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0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2項 第451條之1第3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之1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其他123
第299條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1
第第299條第1項 第第301條第1項,1
第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第364條 第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10條第2項 第397條 第401條,1
第334條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48條第1項 第376條第1項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95條前段,1
第348條第1項 第376條第1項 第376條第1項第2款 第382條第1項 第395條後段 第395條,1
第361條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條,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300條,1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2款,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00條,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5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條,1
第368條,4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1
第368條 第373條,7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371條,2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2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368條 第372條 第373條,1
第368條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8條 第159條之5,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1條第3項 第45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68條第1項 第373條,1
第368條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1
第369條第1項但書 第372條,1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73條,1
第370條 第395條前段,1
第370條 第3條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2 第159條之2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5第1項,1
第376條第1項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95條前段 第397條 第401條,1
第377條,6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3
第377條 第163條之2第1項 第163條之2第2項第3款,1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 第3條 第163條之2第1項 第163條之2第2項第3款,1
第382條第1項 第395條後段 第395條後段,3
第382條第1項 第395條後段 第395條,1
第397條 第401條,1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 第452條 第452條第14項 第3條,1
第第455條之4第2項 第第455條之8 第第454條第2項,1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4 第158條之4 第159條之5,1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5第1項,1
第454條第2項 第454條第3項,1
第303條72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3
第303條第1項 第329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2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39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12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2條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6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5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1條第1項16
第301條第1項前段,5
第301條第1項,3
第301條第1項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69條第2項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01條第1項後段 第301條第2項 第368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 第284條之1,1
第301條第1項 第310條之3,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452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 第452條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條,1
第455條之27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2第2項 第454條之4第1項第1款 第454條之4第1項第2款 第454條之4第1項第4款,3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2第2項 第455條之4第1項 第454條之4第1項第1款 第454條之4第1項第2款 第454條之4第1項第4款,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3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4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302條2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2
第455條之4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