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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6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16
乙OO犯強制未遂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乙OO犯散布文字誹謗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SAMSUNG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之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貳年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貳年
乙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四編號1至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編號1至3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併科罰金新臺幣伍佰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1000犯如附表四編號1所示之罪,處如附表四編號1所示之主刑及沒收
15000無罪
16000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之媒介貴重木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佰柒拾萬參仟零玖拾陸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之媒介貴重木贓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佰柒拾萬參仟零玖拾陸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併科處罰金新臺幣貳佰參拾肆萬壹仟壹佰伍拾貳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壹年之日數比例折算
未扣案林子祥所有之無牌照自用小貨車壹輛、臺灣肖楠壹批(重約參佰公斤)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34000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吉普車壹輛沒收
未扣案林子祥所有之無牌照自用小貨車壹輛、臺灣肖楠壹批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乙OO犯非法以電腦製作不實財產權得喪紀錄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貳拾參萬玖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因過失傷害人,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過失重傷害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未扣案插用門號○○○○○○○○○○號之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O)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竊盜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非法由收費設備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偽造如附表編號16所示之署押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柒佰玖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如附表一,二,三,四所示之罪,共拾壹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三,四「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肆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犯如附表三,四,五所示之罪,共拾壹罪,各處如附表三,四,五「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乙○○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陸年伍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陸年伍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陸年伍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甲○○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乙○○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時,追徵其價額
甲○○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甲○○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陸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及門號○九三八五三一○八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均沒收
丙○○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及門號○九三八五三一○八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均沒收
甲○○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陸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及門號○九三八五三一○八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均沒收
丙○○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及門號○九三八五三一○八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均沒收
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九八四一二七○四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九八四一二七○四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九八四一二七○四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九八四一二七○四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如附表一,二,三,四所示之罪,共拾壹罪,各處如附表一,二,三,四「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肆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犯如附表三,四,五所示之罪,共拾壹罪,各處如附表三,四,五「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O志政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23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陸年伍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32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4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陸年伍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50000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陸年伍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59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6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7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86000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O志政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時,追徵其價額
107000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
113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陸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及門號○九三八五三一○八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均沒收
甲○○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及門號○九三八五三一○八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均沒收
128000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陸年捌月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及門號○九三八五三一○八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均沒收
甲○○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門號○九三八七九三五三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及門號○九三八五三一○八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均沒收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九八四一二七○四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九八四一二七○四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九八四一二七○四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未扣案之門號○九八四一二七○四一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21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0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2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5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113
第273條之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4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3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1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2條 第454條第2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85
第299條第1項前段,5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10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8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1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65條 第164條,1
第299條第1項但書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53條 第253條 第253條之1 第259條之1 第253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53條 第253條之1 第259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39條第1項 第55條前段 第30條第1項前段 第41條第1項前段 第30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7條 第265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1
第303條68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2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49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10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3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449條第2項6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30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5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5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2
第449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其他4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7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3
第368條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95條前段,1
第376條第1項第4款 第395條前段,1
第377條,7
第377條 第395條前段,5
第382條第1項 第395條後段 第395條,1
第395條前段,1
第44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3
第450條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2
第452條 第452條 第3條 第14條,1
第455條之4第1項 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2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4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4第2項,1
第164條 第165條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5 第159條之5第1項,1
第301條第1項11
第301條第1項,8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 第452條,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79條第12項 第268條 第267條,1
第455條之28
第455條之2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3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5第1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3
第302條6
第302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2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3
第455條之4第2項4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3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