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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11
壬○○犯附表所示之罪,均為累犯,分別量處如附表宣告刑欄乙,丙所示之刑
附表宣告刑欄乙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被訴強制及恐嚇危害安全部分無罪
己○○犯附表所示之罪,分別量處如附表宣告刑欄甲,乙所示之刑
附表宣告刑欄乙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被訴恐嚇危害安全部分無罪
戊○○犯附表所示之罪,分別量處如附表宣告刑欄甲,乙所示之刑
庚○○犯附表所示之罪,均為累犯,分別量處如附表宣告刑欄甲,乙所示之刑
附表宣告刑欄甲部分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附表宣告刑欄乙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OPPO牌手機壹具沒收
癸○○犯附表所示之罪,分別量處如附表宣告刑欄甲,乙所示之刑
附表宣告刑欄乙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癸○○被訴強制部分無罪
己○○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癸○○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新臺幣壹仟元算壹日
壬○○犯侵入住宅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共同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共同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共同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共同犯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私行拘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強制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癸○○共同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丙OO,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罪,乙OO,丙OO各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戊OO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9000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參萬柒仟貳佰貳拾捌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詐欺江柔儀部分無罪
乙OO所犯如附表所示之各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所示主文欄所示之刑
又附表所示不得易科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其餘被訴變造有價證券部分無罪
戊OO共同犯強制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己OO共同犯強制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庚OO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辛OO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偽造之「大眾銀行北桃園分行丙」印章壹個,與附件所示大眾銀行104年12月21日銀行房貸餘額證明書上偽造之「大眾銀行北桃園分行丙」印章與印文各壹枚,均沒收
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萬元應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共參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戊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黑色背包壹個、原文書壹本、收納夾壹個、雨傘壹把、長袖上衣貳件、短袖上衣壹件、外套貳件、皮夾壹個、新臺幣捌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貳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之削尖吸管壹支,吸食器壹組,殘渣袋伍個,已使用注射針筒壹支均沒收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至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二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肆年
丁OO其他被訴(即附表三)部分無罪
戊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柒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伍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1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7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0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6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9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液晶電視壹臺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2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5000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遙控器壹支、機上盒壹臺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8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4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7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0000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伍月
扣案hTC廠牌行動電話壹具沒收
未扣案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枚及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偽造「楊卓邕」署名壹枚沒收
其餘被訴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部分,無罪
甲○○犯如附表二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各編號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
其餘被訴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部分,無罪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肆月
甲○○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甲○○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共同犯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之交付財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之收受不正利益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5000共同犯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之行求財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甲編號二所示供125000犯罪所用之現金新臺幣肆仟元對125000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甲編號四所示供156000,157000犯罪所用之現金新臺幣貳仟元對156000,157000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對156000,157000連帶追徵其價額
189000犯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之收受財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
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2000犯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之行求財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之收受不正利益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乙所示供345000犯罪所用之現金新臺幣肆仟伍佰元對345000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偉智共同犯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之交付不正利益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共同犯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之交付不正利益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O智坤,491000共同犯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之交付不正利益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共同犯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之交付不正利益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各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585000,O榮賢共同犯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之交付不正利益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620000共同犯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二款之交付不正利益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之收受不正利益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如附表丙所示金額之供犯罪所用款項對O偉智,O智坤,708000,709000,O榮賢,713000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對O偉智,O智坤,708000,709000,O榮賢,713000連帶追徵其價額
如附表丁所示供犯罪所用之新臺幣玖萬元款項對O偉智,O智坤,739000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對O偉智,O智坤,739000連帶追徵其價額
749000,750000,753000,756000,O坤旺,O榮昇,759000,O永貴,761000,762000,764000,765000,766000均犯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之收受不正利益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桂雄,O榮太,785000,O文全,O得鄰,O昆輝均犯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之收受不正利益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松文,O進山均犯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之收受不正利益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均犯農會法第四十七條之一第一項第一款之收受不正利益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各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偉智,904000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乙OO犯恐嚇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貳拾捌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均褫奪公權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貳年
緩刑肆年,並應於判決確定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參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其他被訴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部分,無罪
第302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27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4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2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1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1
第449條第1項前段,7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但書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96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48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0條第1項 第23條第2項 第10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4條第2項 第156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59條 第47條第1項 第185條之4,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00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條第1項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1
第299條第1項88
第299條第1項前段,4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9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5
第299條第1項,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28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1款,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163條之2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2條第1項,1
其他80
第294條第2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00條,1
第310條之1第1項 第368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34條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43條 第369條第1項但書 第372條,1
第348條第1項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76條第1項第2款 第395條前段,1
第361條第1項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2
第367條 第372條,1
第368條,23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0
第368條 第373條,5
第368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4
第368條 第371條,4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3
第368條 第372條,1
第368條 第74條第1項第1款 第74條第2項第3款,1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74條第1項第1款,1
第368條 第1條,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76條,1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79條第10項 第395條前段 第47條 第181條 第155條第1項 第181條第1項 第186條第2項 第307條第1項第1款 第307條第1項第3款 第307條第2項 第307條第2項,1
第395條前段,2
第395條前段 第397條 第401條 第251條,1
第395條前段 第3條 第155條第1項,1
第397條 第401條,1
第455條之4第1項 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2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4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4第2項,1
第95條 第159條之2,1
第4條 第4條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5 第159條之5 第159條之5第1項,1
第159條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5,1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4 第159條之5第1項 第159條之5第1項,1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5,1
第449條第2項7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5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0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9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8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5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303條48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2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28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5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10條之3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4項 第303條第4項 第452條 第260條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 第452條 第452條 第452條第14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第3款 第307條,1
第301條第1項14
第301條第1項,9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2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 第343條,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 第373條,1
第302條4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2
第302條第1項第2款 第307條,1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1
第455條之22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2
第455條之4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