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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16
原判決關於乙OO,丙OO,10000,丁OO,戊OO,己OO,庚OO,辛OO,壬OO,9000,11000部分均撤銷
12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零陸拾元及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借據,本票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57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O王少娥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113000,O芷琳,115000,116000,117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各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1000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O子荺共同犯恐嚇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6000無罪
一,原判決關於己○○如主文附表一事實壹至捌部分,及丙○○○如主文附表二部分,丁○○如主文附表三部分,暨所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二,己○○犯如主文附表一事實壹至捌部分所示之罪,各處如主文附表一事實壹至捌所示之刑(69至70頁)
三,丙○○○犯如主文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主文附表二所示之刑(70頁)
宣告刑為有期徒刑而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並於本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拾萬元
四,丁○○犯如主文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如主文附表三所示之刑(71頁)
宣告刑為有期徒刑並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宣告刑為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玖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並於本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柒拾萬元
五,其他上訴駁回【己○○如主文附表一事實拾部分(70,137至148頁),己○○,戊○○,乙○○被訴故買,寄藏贓物罪無罪部分】
六,己○○上開第二項撤銷改判所處之刑與第五項上訴駁回有罪部分所處之刑,宣告刑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宣告刑為有期徒刑而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宣告刑為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伍年,並於本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壹仟萬元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拘役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減為處有期徒刑捌月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陸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拾日,減為處拘役伍日,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減為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伍拾捌日,減為處拘役貳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陸萬元,減為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伍拾捌日,減為處拘役貳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陸萬元,減為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伍拾捌日,減為處拘役貳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伍拾捌日,減為處拘役貳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陸萬元,減為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伍拾捌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陸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伍拾捌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陸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伍拾捌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陸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伍拾捌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陸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伍拾捌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陸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伍拾捌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陸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伍拾捌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陸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伍拾捌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陸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伍拾捌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陸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伍拾捌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伍拾捌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陸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
1.己○○犯稅捐稽徵法第47條第1項第1款之逃漏稅捐罪,處拘役拾日,如易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渡假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犯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逃漏稅捐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無罪
乙OO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又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共參拾伍罪,各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
扣案如附表一「16000」欄所示之物均沒收
21000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27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共陸罪,各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扣案如附表一「32000」欄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3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共伍罪,各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一「59000」欄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0000共同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在本案確定之日起貳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肆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扣案如附表一「80000」欄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2,4,5,6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應沒收之物,各如附表編號1,2,4,5,6主文欄所示
主刑部分應執行拘役壹佰零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如附表編號3部分無罪
戊OO竊盜,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竊盜,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竊盜,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池上米餅玖包、黑巧克力法式薄餅壹盒均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竊盜,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000竊盜,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4000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000其餘被訴詐欺取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部分均無罪
O德渝無罪
37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陸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7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9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伍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9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1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貳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6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1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3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3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5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伍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5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7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壹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2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7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9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貳佰陸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4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9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1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壹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6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1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3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參佰伍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8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3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5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伍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5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7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壹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2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7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9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零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4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9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1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6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1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3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壹佰壹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8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3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5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貳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5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7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柒佰壹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2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7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9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玖佰壹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4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9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1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參佰肆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6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1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3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捌佰玖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8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3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5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零肆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5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
扣案之門號○九七九六六六七○三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沒收之,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販賣第一級毒品部分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三「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刑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不詳廠牌之手機壹支(含○九八八七七二四二三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左列所示偽造「關」署名壹枚,沒收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同上不詳廠牌之手機壹支(含○九八八七七二四二三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左列所示偽造「關」署名壹枚,沒收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同上不詳廠牌之手機壹支(含○九八八七七二四二三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左列所示偽造「關」署名壹枚,沒收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同上不詳廠牌之手機壹支(含○九八八七七二四二三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左列所示偽造「關」署名壹枚,沒收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之同上不詳廠牌之手機壹支(含○九八八七七二四二三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未扣案之如左列所示及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偽造「黃」署名共參枚,均沒收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同上不詳廠牌之手機壹支(含○九八八七七二四二三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同上不詳廠牌之手機壹支(含○九八八七七二四二三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同上不詳廠牌之手機壹支(含○九八八七七二四二三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同上不詳廠牌之手機壹支(含○○○○○○○○○○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同上不詳廠牌之手機壹支(含○九八八七七二四二三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同上不詳廠牌之手機壹支(含○九八八七七二四二三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同上不詳廠牌之手機壹支(含○九八八七七二四二三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8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同上不詳廠牌之手機壹支(含○九八八七七二四二三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同上不詳廠牌之手機壹支(含○○○○○○○○○○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同上不詳廠牌之手機壹支(含○九八八七七二四二三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3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同上不詳廠牌之手機壹支(含○九八八七七二四二三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2,5,6,7及附表二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5,6,7及附表二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其餘被訴部分(即附表一編號3,4,附表三部分)均無罪
己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7、8所示之物,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肆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7、8所示之物,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參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7、8所示之物,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7、8所示之物,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五編號7、8所示之物,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零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14000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000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9000其餘被訴詐欺取財,填製不實會計憑證部分均無罪
O德渝無罪
37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陸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42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7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9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伍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54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59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61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貳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6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1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73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參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8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3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5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伍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5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7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壹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2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7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9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貳佰陸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4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9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21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玖佰壹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6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1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33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參佰伍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8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3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45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伍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5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7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壹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2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7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69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零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74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79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81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零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6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1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93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壹佰壹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98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3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05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貳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5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17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柒佰壹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2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7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29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玖佰壹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34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39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41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仟參佰肆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6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1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3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捌佰玖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58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3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65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零肆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70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75000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三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伍佰元(即附表一編號1至4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即附表二部分)均無罪
己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辛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壬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附表三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陸仟伍佰元(即附表一編號1至4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即附表二部分)均無罪
己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辛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壬OO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戊OO無罪
郭峻銘共同犯修正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款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共同犯修正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六款之開具虛偽證明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18000共同犯修正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款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又共同犯修正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六款之開具虛偽證明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又犯修正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款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O秉翰共同犯修正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款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共同犯修正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六款之開具虛偽證明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共同犯修正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八條之申報不實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參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參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
61000因其負責人,受僱人執行業務犯修正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款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佰貳拾萬元,扣案之(扣押物編號03,04)TOYOTA牌堆高機貳台,(扣押物編號05)CASE牌鏟土機壹台及(扣押物編號06)KOMATSU牌堆高機貳台均沒收
又66000因其負責人,受僱人執行業務犯修正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六款之開具虛偽證明罪,處罰金新臺幣壹佰貳拾萬元
應執行罰金新臺幣貳佰貳拾萬元
77000因其負責人執行業務犯修正前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款之非法清理廢棄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佰萬元
85000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拾壹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拾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五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共計新臺幣壹萬玖仟陸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不得易科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拾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五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共計新臺幣壹萬玖仟陸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販賣第二級毒品(即起訴書附表二編號六)部分,無罪
庚OO犯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壬OO犯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10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五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五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000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拾壹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得易科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科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拾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五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共計新臺幣壹萬玖仟陸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不得易科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拾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五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共計新臺幣壹萬玖仟陸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販賣第二級毒品(即起訴書附表二編號六)部分,無罪
庚OO犯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壬OO犯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
10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6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三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0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五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2000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五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4000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25000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302條
第304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35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7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5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2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2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8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3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但書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137
第299條第1項前段,6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10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9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76條第1項 第39條 第46條 第156條第1項 第165條之1第2項 第158條之4,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2條第1項 第302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1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18條第1項前段 第19條第1項 第4條第2項 第17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37條第1項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16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2第1項 第455條之12第3項 第455條之26,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48條第2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34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7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96條 第95條第1項 第100條之2,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0條第1項 第23條第2項 第253條之1第1項 第253條之2,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 第156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 第4條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5,1
其他124
第273條 第273條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308條後段 第376條第1項第2款 第395條前段 第455條之27第1項前段,1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1條第1項前段 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 第38條之2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364條 第364條第1項前段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3
第367條前段 第372條 第455條之11第1項,1
第368條,41
第368條 第373條,16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4
第368條 第371條,6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3項,4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4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3
第368條 第371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368條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68條 第371條 第371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369條第1項但書 第372條 第265條第1項 第7條第2項,1
第376條第1項 第376條第1項第1款 第395條前段,1
第376條第1項第4款 第395條前段,2
第377條,3
第377條 第382條第1項 第395條後段 第395條,1
第378條,1
第395條前段 第397條 第401條,1
第397條 第401條,1
第446條,1
第503條第1項前段,1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5,2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1 第159條之5 第159條之5,1
第300條,1
第273條之188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48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0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8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 第310條之2,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8條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00條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 第452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73條之1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8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5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2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6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6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5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1
第303條54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265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40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4
第303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第3款 第452條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68條 第238條第1項,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5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第3款 第452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 第307條,1
第301條第1項18
第301條第1項,6
第301條第1項前段,3
第301條第1項 第368條 第154條第2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343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19條第1項前段 第343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 第452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 第154條第2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364條 第368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 第452條 第154條第2項,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64條 第369條第1項前段,1
第455條之27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4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2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302條2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2
第304條1
第304條 第307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