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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6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13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書包壹個,氣動風槍柒支,銅管貳根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無罪
甲OO犯附表一編號1至20「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1至20「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貳年,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陸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附表一編號1至17「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1至17「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陸月,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2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犯附表一編號4,6,7,13,14,16,18「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4,6,7,13,14,16,18「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拾月
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3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O犯附表一編號5,17,19「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5,17,19「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4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附表一編號1,2,3「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1,2,3「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5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附表一編號9,10,11「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9,10,11「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6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附表一編號3,4,5「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3,4,5「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7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附表一編號12,15「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12,15「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肆月,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8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附表一編號18,20「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18,20「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9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附表一編號6,7「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6,7「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未扣案如附表五編號10所示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OO犯附表一編號17,19「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處附表一編號17,19「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參月
扣案如附表四所示之物品均沒收
甲OO、庚OO、丙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O盛、庚OO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丁OO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乙OO、辛OO、丁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O盛、辛OO各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丁OO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乙OO、辛OO、壬OO、丁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乙OO、辛OO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丁OO、OO偉各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乙OO、辛OO、丙OO、壬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乙OO、辛OO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丙OO、O嘉偉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乙OO、辛OO、OO、李嘉偉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乙OO、辛OO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OO、壬OO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丙OO、壬OO、丁OO、庚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丙OO、壬OO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丙OO、O仲軒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乙OO、辛OO、丙OO、己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乙OO、辛OO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丙OO、O仲軒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乙OO、辛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乙OO、辛OO、OO宇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乙OO、辛OO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O宇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乙OO、辛OO、OO宇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乙OO、辛OO各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O宇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乙OO、辛OO、OO宇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乙OO、辛OO各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O宇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乙OO、辛OO、9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9000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乙OO、辛OO、丙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乙OO、辛OO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丙OO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乙OO、辛OO、丙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乙OO、辛OO各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丙OO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乙OO、辛OO、9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9000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乙OO、辛OO、丙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乙OO、辛OO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丙OO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乙OO、辛OO、OO、11000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O盛、辛OO、戎O各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OO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丙OO、丁OO、辛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丙OO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傅景銓、辛OO各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丙OO、OO、戎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丙OO、12000各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OO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丙OO、辛OO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丙OO處有期徒刑參年玖月
庚OO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甲OO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13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丙OO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13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甲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OO犯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甲OO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13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丙OO共同犯如附表二編號1至13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至13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甲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丙OO成年人與少年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OO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扣案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貳包均沒收銷燬之,扣案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
乙OO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田中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陸萬壹仟參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萬陸佰零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聯勤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公印壹枚及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偽造「聯勤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印文肆枚均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聯勤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公印壹枚及如附表編號5所示之偽造「聯勤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印文壹枚均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聯勤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公印壹枚及如附表編號6,7所示之偽造「聯勤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印文貳枚均沒收
又共同犯偽造公印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偽造「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公印壹枚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共同犯偽造公印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偽造「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公印壹枚沒收
乙OO之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丁OO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甲○○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柒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九條第一項之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緩刑參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附表所示之署押,印文,印章均沒收
丙OO無罪
甲OO共同犯強制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強制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折疊刀壹支沒收
戊OO被訴傷害部分不受理,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第304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57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6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9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5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5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5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8
第449條第1項前段,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6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5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187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2條第1項 第28條,1
第273條之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2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2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9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8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條第1項 第41條第1項前段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1條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2條第1項 第346條第1項 第346條第3項 第28條 第55條 第41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2項12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4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5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7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9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6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284條第2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1條之1第2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267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105
第299條第1項前段,69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0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前段,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6條 第306條 第30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 第30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154條第2項,1
第303條70
第303條第1項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253條之1第1項 第253條之2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2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48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13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1
第301條第1項12
第301條第1項,9
第301條第1項 第163條之2第1項 第163條之2第2項第2款 第163條之2第2項第3款,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4項 第260條 第181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2項,1
其他10
第第273條之1第1項 第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368條,4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452條,1
第455條之11第2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101條 第108條第1項 第108條第5項 第101條之1,1
第64條,1
第455條之27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2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5條之8第2項,2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2第2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284條之1 第454條,1
第304條2
第304條 第307條,1
第304條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455條之4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1
第319條1
第319條第2項 第329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