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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6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22
甲OO犯通姦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犯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圖利媒介性交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SAMSUNG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
甲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侵占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拘役柒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犯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甲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田中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陸萬壹仟參佰貳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萬陸佰零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聯勤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公印壹枚及如附表編號1至4所示之偽造「聯勤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印文肆枚均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聯勤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公印壹枚及如附表編號5所示之偽造「聯勤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印文壹枚均沒收
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聯勤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公印壹枚及如附表編號6,7所示之偽造「聯勤兵工整備發展中心」印文貳枚均沒收
又共同犯偽造公印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偽造「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公印壹枚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共同犯偽造公印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偽造「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公印壹枚沒收
乙OO之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妨害投標罪,處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
丁OO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妨害投標罪,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甲OO犯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無駕駛執照駕車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無駕駛執照駕車過失致人受傷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又犯竊盜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開所處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計捌罪,各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又對於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之宣告,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電信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之盜用電信設備通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貳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扣案如附表三編號2,4,5-1,6-1,16至32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玖仟零貳拾肆元之商品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緩刑參年,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參拾萬元,並接受法治教育伍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辛○○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之宣告,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辛○○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犯罪所得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無駕駛執照駕車過失致人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丙OO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丁OO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戊OO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攜帶兇器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
第304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57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6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9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5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5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5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8
第449條第1項前段,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6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5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187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2條第1項 第28條,1
第273條之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2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2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9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8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條第1項 第41條第1項前段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1條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2條第1項 第346條第1項 第346條第3項 第28條 第55條 第41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2項12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4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5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7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9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6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284條第2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1條之1第2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267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105
第299條第1項前段,69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0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前段,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6條 第306條 第30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 第30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154條第2項,1
第303條70
第303條第1項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253條之1第1項 第253條之2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2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48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13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1
第301條第1項12
第301條第1項,9
第301條第1項 第163條之2第1項 第163條之2第2項第2款 第163條之2第2項第3款,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4項 第260條 第181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2項,1
其他10
第第273條之1第1項 第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368條,4
第368條 第373條 第455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3項,1
第452條,1
第455條之11第2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101條 第108條第1項 第108條第5項 第101條之1,1
第64條,1
第455條之27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2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5條之8第2項,2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2第2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284條之1 第454條,1
第304條2
第304條 第307條,1
第304條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455條之4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1
第319條1
第319條第2項 第329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