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181027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8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無罪
甲OO犯侵占離本人持有物罪,處罰金新臺幣捌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被訴部分,無罪
甲OO連續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捌年,褫奪公權玖年,如附表一中收賄金額欄所示收賄部分,均諭知追繳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時,以其財產抵償之,被訴如附表四所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部分無罪
丙OO連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一項之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褫奪公權伍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褫奪公權貳年陸月,被訴如附表四所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一項之交付賄賂罪部分無罪
丁OO共同幫助犯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非法輸入檢疫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
戊OO幫助犯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非法輸入檢疫物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又共同幫助犯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非法輸入檢疫物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辛OO共同幫助犯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非法輸入檢疫物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幫助犯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非法輸入檢疫物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共同犯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非法輸入檢疫物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OO共同犯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非法輸入檢疫物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非法輸入檢疫物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000共同犯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非法輸入檢疫物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1000共同犯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項之非法輸入檢疫物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減為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一,共同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共同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共同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徒刑柒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丁OO被訴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槍枝部分無罪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捌拾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二,戊OO共同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捌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應執行有徒期刑肆年貳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捌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共同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壹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柒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所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與恐嚇危害安全罪應執行有徒期刑參年伍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柒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柒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共同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共同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共同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共同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伍月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肆佰捌拾萬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貳年,併處罰金新臺幣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仿造散彈槍壹枝及改造手槍壹枝均沒收
壬OO共同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七,9000共同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壹萬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八,10000共同犯意圖營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肆萬陸仟陸佰零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關於附表二被訴業務侵占部分,無罪
甲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之玻璃吸管壹支,塑膠吸管伍支,均沒收之,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其他被訴部分無罪
甲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未扣案行動電話壹支,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丙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持有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壹包,沒收銷燬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302條
第304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30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3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5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3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8
第449條第1項前段,1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8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5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4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2款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66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4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9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1項,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2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1
第449條第2項6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36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81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46
第299條第1項前段,3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154條第2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6條,1
第303條40
第303條第1項 第253條之3第2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30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3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3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2條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1條第1項7
第301條第1項,5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455條之25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4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2第2項 第455條之9,1
其他3
第277條第1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7條第1項 第41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326條第4項 第334條 第343條 第260條 第307條,1
第452條 第452條第1項前段,1
第455條之4第2項2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319條1
第319條第2項 第329條第2項前段 第334條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02條1
第302條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4條 第307條 第307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