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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5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10
甲OO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丙OO,丁OO均無罪
甲OO共同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1項之罪,處有期徒刑貳拾年,併處罰金新台幣陸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參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注塑機」壹台,附表二,附表三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黑莓機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1項之罪,處有期徒刑拾伍年,併處罰金新台幣伍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參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注塑機」壹台,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丁OO共同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1項之罪,處有期徒刑拾肆年,併處罰金新台幣肆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參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注塑機」壹台,附表二所示之物,手機1支,均沒收
幫助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1項之罪,處有期徒刑伍年,併處罰金新台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參仟元折算1日
清和無罪
鳳翔公訴不受理
一,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處罰金新台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二,,乙OO被訴強制部分均無罪,三,,乙OO被訴傷害及毀損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甲OO收受贓物,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又放火燒他人所有機車,致生公共危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又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又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未遂,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又竊盜,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傷害人之身體,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開各所處不得易處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
上開各所處得易處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內裝布條,汽油之REDLABEL酒瓶壹支,內裝布條,汽油之保特瓶壹支,內裝汽油之啤酒瓶壹支,內裝汽油之GREENLABEL酒瓶壹支,棉布壹條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咖啡色長皮夾壹只,現金新臺幣貳仟伍佰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幫助詐欺取財未遂,丟擲爆竹類煙火恐嚇公眾部分無罪
甲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壹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伍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零玖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項之散布,播送,販賣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猥褻行為之照片,影片,電子訊號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件所示之物均沒收
丙OO無罪
共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三項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O,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因其代表人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三項之妨害投標罪,處罰O新臺幣拾萬元
乙OO因其從業人員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三項之妨害投標罪,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丁OO無罪
甲OO犯攜帶兇器侵入住宅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油壓剪壹支,頭燈壹個,螺絲起子壹支,拔釘器壹支,折疊式鐵鋸肆支,棉布手套壹雙均沒收之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9所示之玖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9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共同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未遂,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31,36至94所示之物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戊OO犯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一編號4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乙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5至27、32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5、26、32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5、26、32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5至27、32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及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5至27、32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5、26、32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5、26、32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及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5、26、30、32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5、26、30、32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至24所示第二級毒品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5、26、30、32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共肆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鑰匙壹支沒收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302條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40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9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4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6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1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1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1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4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1款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150
第273條之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2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8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2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18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39條第1項 第30條第1項前段 第47條第1項 第41條第1項前段 第30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3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13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7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8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6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5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81
第299條第1項前段,59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239條第1項前段 第23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 第161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8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154條 第251條第2項 第264條第2項第1款 第264條第2項第1款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154條 第7條 第238條第1項 第156條第2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條 第159條第1項 第159條之5,1
第303條65
第303條 第303條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19條第1項前段 第319條第2項 第329條第2項 第329條第2項前段 第329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43條 第38條 第30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46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7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4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4項 第303條第4項 第452條 第260條 第8條前段 第253條之2第1項第4款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4
第455條之213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5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5條之8第2項 第454條,2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5條之8第2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2第2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5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13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1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2
第301條第1項9
第301條第1項,7
第301條第1項 第163條之2,1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302條3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1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第1項,1
第302條第2項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其他2
第273條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第455條之4第2項 第第455條之8 第第454條第2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