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科刑法條 | 程序法條 | 刑期
20180909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16
辛○○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肆拾捌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並分別諭知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陸月,褫奪公權伍年
乙○○共同犯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拾壹罪,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褫奪公權壹年
丙○○犯如附表三「主文」欄所示玖罪,各處如附表三「主文」欄所示之刑,並分別諭知如附表三「主文」欄所示之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扣案丙○○所有之借據壹份,辛○○抵債明細壹張,雜記資料壹本,行事曆參本,均沒收之
戊○○共同犯如附表四「主文」欄所示拾罪,各處如附表四「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癸○○共同犯如附表五「主文」欄所示拾罪,各處如附表五「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壬○○犯如附表六「主文」欄所示拾罪,各處如附表六「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庚○○犯如附表七「主文」欄所示陸罪,各處如附表七「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肆萬元,褫奪公權壹年
己○○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二項之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褫奪公權壹年
丁○○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二項之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壹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參萬元,褫奪公權壹年
辛○○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丙○○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辛○○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壹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壹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壹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壹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壹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罪,處有期徒刑肆年壹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肆年壹月,褫奪公權伍年
辛○○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褫奪公權伍年,主文
乙○○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二項之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褫奪公權壹年
乙○○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二項之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褫奪公權壹年
乙○○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二項之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褫奪公權壹年
乙○○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二項之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褫奪公權壹年
乙○○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二項之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褫奪公權壹年
乙○○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二項之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褫奪公權壹年
乙○○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二項之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褫奪公權壹年
乙○○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二項之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褫奪公權壹年
乙○○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二項之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褫奪公權壹年
乙○○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主文
丙○○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丙○○所有之借據壹份、辛○○抵債明細壹張、雜記資料壹本、行事曆參本,均沒收之
丙○○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丙○○所有之借據壹份、辛○○抵債明細壹張、雜記資料壹本、行事曆參本,均沒收之
丙○○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丙○○所有之借據壹份、辛○○抵債明細壹張、雜記資料壹本、行事曆參本,均沒收之
丙○○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丙○○所有之借據壹份、辛○○抵債明細壹張、雜記資料壹本、行事曆參本,均沒收之
丙○○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丙○○所有之借據壹份、辛○○抵債明細壹張、雜記資料壹本、行事曆參本,均沒收之
丙○○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丙○○所有之借據壹份、辛○○抵債明細壹張、雜記資料壹本、行事曆參本,均沒收之
丙○○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丙○○所有之借據壹份、辛○○抵債明細壹張、雜記資料壹本、行事曆參本,均沒收之
丙○○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丙○○所有之借據壹份、辛○○抵債明細壹張、雜記資料壹本、行事曆參本,均沒收之
丙○○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丙○○所有之借據壹份、辛○○抵債明細壹張、雜記資料壹本、行事曆參本,均沒收之,主文
戊○○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主文
癸○○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癸○○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癸○○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癸○○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癸○○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癸○○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癸○○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癸○○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癸○○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癸○○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主文
壬○○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主文
庚○○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二項之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褫奪公權壹年
庚○○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共同連續犯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九條第二項之圖利使大陸地區人民非法進入臺灣地區罪,處有期徒刑參年參月,減為有期徒刑壹年柒月又拾伍日
甲OO共同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其餘被訴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等罪部分,無罪
甲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扣案之APPL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丙OO扣案之SONY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均沒收
丁○○成年人與少年共同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肆年,扣案之愷他命貳拾包,包裝上開毒品之包裝袋貳拾只及LG廠牌白色手機壹支均沒收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之財產上利益新台幣柒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男成年人故意對於少女利用其睡眠,不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成年人故意對於少女利用其睡眠,不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處有期徒刑捌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甲OO犯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OO犯如附表三主文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三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辛○○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
又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甲OO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汽車駕駛人,於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死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犯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五款之利用不正方法致生不實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開得易處罰金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共同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五款之利用不正方法致生不實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上開得易處罰金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被訴共同犯行使偽造之所羅門股份有限公司訂單私文書罪部分,無罪
丁○○,甲○○被訴犯如附表三,四所示共同業務侵占罪部分,均無罪
甲○○被訴共同犯行使偽造之兆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申設彰化銀行帳戶存摺內頁私文書罪部分,無罪
甲OO犯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40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8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6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1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7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6
第449條第1項前段,6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後段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2款 第300條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49條第450項,1
第449條第2項12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46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5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5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4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8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7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2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3
第449條第2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81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115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4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38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條第1項 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1
第299條第1項93
第299條第1項前段,7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2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4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 第302條第1項 第302條第1項 第302條第1項 第267條,1
第303條68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4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252條第6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19條第1項前段 第334條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2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38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14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3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第5款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1條第1項12
第301條第1項,6
第301條第1項前段,3
第301條第1項 第161條第1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第1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其他7
第第273條之1第1項 第第299條第1項前段,2
第301條,1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1
第44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502條第1項,1
第503條第1項前段 第503條第1項前段,1
第455條之25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5
第455條之4第2項5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3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2
第302條2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