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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8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16
甲OO犯竊盜罪,共參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即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3所示之物沒收,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幫助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緩刑貳年
甲OO因過失輸入禁藥,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含尼古丁之電子菸油伍拾伍瓶均沒收
甲OO共同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零伍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毀棄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偽造署押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武陵派出所製作之調查筆錄上偽造之「簡志合」署名貳枚,指印伍枚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柒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參拾元,沒收
甲OO犯過失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壹萬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妨害舟車行駛安全致破壞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緩刑貳年
甲OO共同未經許可,販賣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處有期徒刑柒年陸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支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未經許可,販賣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支沒收
丁OO未經許可,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併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改造手槍壹支沒收
戊OO幫助未經許可,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及參加法治教育貳場次
甲OO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所示之刑,如附表三編號1至5所示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附表三編號6至9所示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合計美元壹萬柒仟伍佰柒拾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合計美元壹萬玖仟玖佰肆拾陸元、新臺幣貳萬陸仟玖佰貳拾伍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合計美元肆仟壹佰肆拾肆元、新臺幣拾捌萬柒仟伍佰肆拾伍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合計美元壹萬玖仟玖佰肆拾陸元、新臺幣貳萬陸仟玖佰貳拾伍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合計美元肆仟壹佰肆拾肆元、新臺幣拾捌萬柒仟伍佰肆拾伍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偽造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嘉義分行櫃員收付章壹枚、代收帳單繳款專用憑條貳張,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各追徵其價額
乙○○汽車駕駛人,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因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伍年,並應履行如附表所示負擔
甲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35所示之罪,各處如各該編號所示之刑及宣告如各該編號所示之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肆年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如附表一編號34,35所示之罪,各處如各該編號所示之刑及宣告如各該編號所示之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貳月
乙○○犯如附表一編號36至38所示之罪,各處如各該編號所示之刑及宣告如各該編號所示之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肆月
戊OO犯如附表一編號38所示之罪,處如該編號所示之刑及宣告如該編號所示之沒收
丙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併處罰金新臺幣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甲○○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年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甲○○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甲○○轉讓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
甲○○轉讓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
甲○○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轉讓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轉讓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轉讓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甲○○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丙OO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伍年捌月
甲○○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丙OO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乙○○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月
乙○○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戊OO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肆年
戊○○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35所示之罪,各處如各該編號所示之刑及宣告如各該編號所示之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肆年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壬○○犯如附表一編號34,35所示之罪,各處如各該編號所示之刑及宣告如各該編號所示之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拾陸年貳月
庚○○犯如附表一編號36至38所示之罪,各處如各該編號所示之刑及宣告如各該編號所示之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肆月
丁○○犯如附表一編號38所示之罪,處如該編號所示之刑及宣告如該編號所示之沒收
壬○○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戊○○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併處罰金新臺幣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月
戊○○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月
戊○○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戊○○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戊○○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戊○○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戊○○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捌月
戊○○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戊○○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戊○○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戊○○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戊○○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戊○○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戊○○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戊○○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戊○○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戊○○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戊○○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拾月
戊○○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年
戊○○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戊○○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戊○○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戊○○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戊○○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年
戊○○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戊○○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戊○○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戊○○轉讓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
戊○○轉讓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
戊○○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轉讓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戊○○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轉讓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戊○○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轉讓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戊○○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拾壹月
壬○○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伍年捌月
戊○○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柒年玖月
壬○○共同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拾伍年肆月
庚○○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捌月
庚○○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拾月
庚○○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
丁○○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肆年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57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9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5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5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5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1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1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0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5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119
第273條之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7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10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 第300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449條第2項110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4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6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8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8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251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284條之1,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76
第299條第1項前段,58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21條第1項第3款 第47條第1項 第38條之1第1項前段 第38條之1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但書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44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1項 第250條但書 第16條 第13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253條之3第1項第3款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16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12
第303條第3項 第239條前段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第5款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5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452條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1條第1項16
第301條第1項,14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1
第455條之28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2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2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2第2項 第455條之9,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2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2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5第1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其他3
第299條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29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503條第1項前段 第503條第1項前段,1
第302條3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3
第455條之4第2項2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