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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31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11
甲OO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伍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汽車駕駛人酒醉駕車,因過失傷害人,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公然侮辱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傷害罪,處罰金新臺幣陸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罰金新臺幣捌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被訴毀損部分無罪
甲OO幫助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結夥三人以上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甲OO犯毀越牆垣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踰越牆垣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玖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共同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執行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竊盜罪,共參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西瓜參顆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陸月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販毒所得新臺幣伍佰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販毒所得新臺幣伍佰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販毒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販毒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販毒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販毒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販毒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販毒所得新臺幣伍佰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販毒所得新臺幣伍佰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販毒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販毒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販毒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販毒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參月,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販毒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販毒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年柒月,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販毒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販賣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伍年壹月,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未扣案之門號0000000000號SIM卡壹張、販毒所得新臺幣壹仟元,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甲○○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偽藥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甲OO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9所示之罪,共玖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9所示之刑及沒收,不得易處罰金之罪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得易處罰金之罪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
第304條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37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8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5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2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1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1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1
第449條第1項前段,9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6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10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6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1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284條之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73條之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9條第2項 第284條之1 第284條之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2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80
第299條第1項前段,59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4
第299條第1項,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284條之1,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1
第449條第2項58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6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5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303條56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28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12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7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4
第303條第5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455條之21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7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4
第301條第1項11
第301條第1項,9
第301條第1項前段,2
第302條5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4
第302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1
其他4
第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2
第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第449條第3項 第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304條1
第304條 第452條 第307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