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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5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41
甲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共貳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之諭知,應執行拘役壹佰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伍拾捌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相當於新臺幣貳萬陸仟伍佰元之不法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得利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相當於新臺幣玖仟元之不法利益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待證事實
甲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以附件一所示方式支付附件一所示之告訴人,被害人損害賠償,扣案OPPO牌行動電話壹支,帳冊壹本及薪水袋拾玖個均沒收之
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以附件一所示方式支付附件一所示之告訴人,被害人損害賠償,扣案G-PLUS牌手機壹支,帳冊壹本及薪水袋拾玖個均沒收之
丁OO共同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編號5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伍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壹年,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零貳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如附表各編號「罪名欄」所示之罪,均累犯,所處之刑及應沒收之物如附表各編號「宣告刑及沒收欄」所載
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HTC牌行動電話壹支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施用第一級毒品罪處處有期徒刑捌月
轉讓第一級毒品未遂罪處處有期徒刑肆月,扣案之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壹包沒收銷燬
未扣案之HTC牌行動電話壹支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扣案如附表一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又犯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甲OO犯業務過失傷害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不得易處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壹月,其餘被訴部份公訴不受理
辛○○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辛○○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四十一條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犯侵入住宅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犯侵入住宅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現金新臺幣肆拾捌萬元、國民身分證、駕駛執照各壹張、印章壹顆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參仟玖佰柒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共同犯恐嚇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元,面額新臺幣伍萬元之本票及借據各壹張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恐嚇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丁OO共同犯恐嚇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甲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伍萬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玖仟捌佰捌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陸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肆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肆佰肆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捌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玖拾伍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佰肆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肆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柒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壹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肆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參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玖拾玖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陸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柒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柒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伍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柒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佰捌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柒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伍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褫奪公權貳年
又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經辦公用工程浮報數量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褫奪公權肆年
又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經辦公用工程浮報數量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褫奪公權肆年
又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褫奪公權貳年
又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褫奪公權貳年
又犯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二項,第一項第二款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參年
又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褫奪公權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年,褫奪公權拾年
戊OO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經辦公用工程浮報數量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
又共同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之經辦公用工程浮報數量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褫奪公權貳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褫奪公權肆年
金龍無罪
丙OO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褫奪公權肆年
己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OO犯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本件判決確定日起壹年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甲OO轉讓第三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如附表「偽造之署押內容」欄所示之署押,均沒收
甲OO犯業務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肇事致人傷害逃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甲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致人受傷,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詐欺得利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均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合計新臺幣壹萬肆仟貳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傷害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結夥攜帶兇器強盜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年拾月,扣案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編號3,4所示之物,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丁OO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無罪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被訴過失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甲OO,乙OO共同犯強制罪,各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刑,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壹佰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貳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以不正方法由收費設備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二所示之「宣告刑」及「沒收」,上開所處之「宣告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如附表編號一至二所示之「沒收」,併執行之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侵入建築物附連圍繞之土地罪,累犯,又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均免刑,並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處分陸月,扣案菜刀壹把,沒收之
甲OO犯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又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拾壹月
又犯轉讓禁藥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犯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3,13,18至19,21,附表二編號2至3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一編號6至7,13,附表二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
甲OO犯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犯修正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肆仟陸佰捌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致人傷害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犯酒醉駕車,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致人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幫助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三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甲OO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接受貳場次之法治教育,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甲OO犯詐欺取財罪,共拾柒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甲OO所有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貳萬貳仟陸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侵入住宅竊盜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共肆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緩刑參年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
第304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86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31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6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8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7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4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3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30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8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2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9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8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7
第449條第1項前段,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6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5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49條第450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282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2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3條第1項 第284條之1,1
第273條之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4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4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3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73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79條 第454條第2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1
第273條之1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284條之1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73條之1第2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81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4條第2項 第284條之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9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0條第1項 第479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449條第2項226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9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3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1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0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0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6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2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166
第299條第1項前段,118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2項 第307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1
第299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 第310條之1 第452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21條第1項第1款 第47條第1項 第41條第1項前段 第19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1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241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37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41條,1
第303條122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4
第303條第1項 第7條 第265條第1項 第307條,3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252條第6項 第252條第6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72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19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5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307條,3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第3款 第452條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4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452條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1條第1項38
第301條第1項,21
第301條第1項前段,9
第301條第1項 第241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43條,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43條,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161條第1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161條 第161條第1項,1
第301條第1項 第452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43條 第241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2項,1
第455條之216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0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3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其他13
第299條,1
第301條,2
第329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3
第449條,1
第第449條第2項 第第449條第3項 第第454條第2項,1
第450條第1項 第49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452條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455條之4第1項 第455條之4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2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4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6款 第455條之4第1項第7款 第455條之4第2項,1
第477條第1項 第477條第1項,1
第488條 第502條第1項 第502條第1項,1
第302條6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2條第2項 第307條,3
第302條第2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2條第2項,1
第304條3
第304條 第307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