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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1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17
甲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而犯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犯如附表「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所處得易處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所處不得易處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被訴毀損部分,公訴不受理
戊○○犯踰越安全設備竊盜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現金貳萬壹仟陸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未扣案之犯罪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傷害人之身體因而致重傷,處有期徒刑貳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貳年
丙○○,甲○○,乙○○均公訴不受理,扣案之鐵製甩棍貳支,狼牙棒手電筒壹支,均沒收
甲OO犯性騷擾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性騷擾罪,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公然侮辱罪,處拘役拾伍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服用酒類致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侵占遺失物罪,處罰金新臺幣參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所示之刑及沒收,如附表二所示之刑應執行拘役壹佰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佰肆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得利未遂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陸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玖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參佰肆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佰零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壹佰零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肆佰捌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佰捌拾參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得利未遂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詐欺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未遂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竊盜,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一,二「論罪科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甲OO犯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扣案之HTC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均沒收
乙OO犯轉讓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甲OO犯散布文字誹謗罪,累犯,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詐欺得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犯罪所得即如附表所示之遊戲點數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新臺幣壹萬元
甲OO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編號6所示之罪,共陸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至編號6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
甲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共同犯強制未遂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丙OO共同犯強制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強制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共同犯強制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共同犯強制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
第304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22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8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4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6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1項 第451條之1第4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1項 第451條之1第4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8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48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67
第299條第1項前段,4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5
第299條第1項 第301條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 第307條,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43條,1
第449條第2項55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8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8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5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303條38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3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13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9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6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4項 第303條第4項 第452條 第260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1
第455條之26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6
第301條第1項4
第301條第1項,3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其他2
第329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34條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02條2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2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19條1
第319條第2項 第329條第2項 第329條第2項 第332條 第343條 第343條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4條1
第304條 第452條 第307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