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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7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5
甲OO共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
又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玖萬參仟貳佰元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共同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無罪
甲OO放火燒燬他人所有之自用小客車,致生公共危險,處有期徒刑拾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壹年,被訴竊盜部分,無罪
甲OO犯如附表二編號(一)論罪科刑欄所示之伍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一)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犯如附表二編號(二)論罪科刑欄所示之柒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二)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就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陸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就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如附表二編號(三)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參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三)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就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如附表二編號(四)論罪科刑欄所示之罪,處如附表二編號(四)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庚OO犯如附表二編號(五)論罪科刑欄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五)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犯如附表二編號(六)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參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六)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就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如附表二編號(七)論罪科刑欄所示之貳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七)論罪科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書維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祈賢,9000,10000,11000被訴部分均無罪
庚OO犯故買贓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辛OO犯故買贓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故買贓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故買贓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故買贓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柒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故買贓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故買贓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故買贓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故買贓物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故買贓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故買贓物罪,處拘役貳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犯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被訴侵入住宅及竊盜部分無罪
第302條
第304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31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5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4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6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5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1項 第451條之1第4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1
第273條之17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46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10條之2 第454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61
第299條第1項前段,4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6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 第481條第1項 第161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4項 第303條第4項 第420條第1項第1款 第420條第1項第2款 第420條第1項第4款 第420條第1項第5款,1
第449條第2項50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303條49
第303條第1項 第303條第1項 第451條第1項 第451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53條之3第1項第1款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2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2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22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9
第303條第3項 第284條之1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452條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229條第1項前段,1
第303條第3項,1
第303條第4項 第303條第4項 第452條 第260條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3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7項 第452條,1
第301條第1項5
第301條第1項,4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第1項 第161條第1項,1
第455條之23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5條之8第2項 第454條,2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5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3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3
第304條2
第304條 第307條,2
其他1
第329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02條1
第302條第1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