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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16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7
甲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丁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無罪
甲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乙OO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被訴強制性交未遂部分無罪
乙OO,甲OO被訴傷害部分公訴不受理
丁○○犯如附表壹所示之罪,各宣告附表壹所示之刑及沒收,附表壹編號一至八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貳月,附表壹編號九至十七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附表貳被訴部分無罪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販毒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電子磅秤壹台及夾鏈袋壹包均沒收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販毒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門號○○○○○○○○○○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電子磅秤壹台及夾鏈袋壹包均沒收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販毒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門號○九六八○六七五五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電子磅秤壹台及夾鏈袋壹包均沒收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未扣案之販毒所得新臺幣壹仟玖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門號○九六八○六七五五六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電子磅秤壹台及夾鏈袋壹包均沒收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販毒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電子磅秤壹台及鏈袋壹包均沒收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柒月,未扣案之販毒所得新臺幣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電子磅秤壹台及夾鏈袋壹包均沒收
丁○○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未扣案之販毒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門號○九七九九○九○九二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電子磅秤壹台及夾鏈袋壹包均沒收
丁○○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未扣案之販毒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之門號○九六八○六七五五六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枚)、電子磅秤壹台及夾鏈袋壹包均沒收
丁○○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肆月,扣案之夾鏈袋壹包沒收
丁○○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伍月,扣案之夾鏈袋壹包沒收
丁○○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肆月,扣案之夾鏈袋壹包沒收
丁○○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肆月,扣案之夾鏈袋壹包沒收
丁○○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肆月,扣案之夾鏈袋壹包沒收
丁○○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肆月,扣案之夾鏈袋壹包沒收
丁○○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肆月,扣案之夾鏈袋壹包沒收
丁○○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肆月,扣案之夾鏈袋壹包沒收
甲OO犯傷害罪,累犯,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9所示之罪,共計柒拾柒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至9「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未扣案販賣第四級毒品所得共計新臺幣肆萬肆仟捌佰伍拾元,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00000000000號帳戶,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之,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甲OO販賣第四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未扣案販賣第四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參佰伍拾元、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410300000000號帳戶,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四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柒月,未扣案販賣第四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肆佰元、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00000007276號帳戶,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四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未扣案販賣第四級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00000007276號帳戶,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四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玖月,未扣案販賣第四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00000007276號帳戶,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四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拾月,未扣案販賣第四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410300000000號帳戶,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四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拾壹月,未扣案販賣第四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410000000000號帳戶,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四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販賣第四級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410300000000號帳戶,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四級毒品未遂,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販賣第四級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元、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410300000000號帳戶,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販賣第四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年捌月,未扣案販賣第四級毒品所得新臺幣伍佰元、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帳號00000000007276號帳戶,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扣案如附表一編號4所示之物,沒收之
甲OO犯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本票上偽造之「王琦媗」,「余井元」之署名及指印各壹枚沒收
又犯偽造有價證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未扣案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本票關於發票人王琦媗,余井元及余良元部分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緩刑伍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動,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甲OO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甲OO被訴恐嚇危害安全部分無罪
第302條
第304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33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5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3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2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1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3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80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5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10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9條第1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9條第1項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65
第299條第1項前段,48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161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6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1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3項,1
第303條44
第303條第2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2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項 第307條,31
第303條第3項 第452條 第307條,6
第303條第3項 第303條第3項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4項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5項 第303條第5項 第452條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449條第2項36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0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8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301條第1項11
第301條第1項,6
第301條第1項前段,2
第301條第1項 第306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452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284條之1,1
第455條之24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3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其他4
第277條第1項 第309條第1項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28條 第55條 第135條第1項 第140條第1項 第47條第1項 第41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320條第1項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7條第1項 第41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477條第1項,1
第500條前段,1
第302條3
第302條第1項 第452條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2條第1項 第302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4條2
第304條 第307條,1
第304條 第451條之1第4項第3款 第452條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455條之4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