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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0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19
甲OO販賣第二級毒品,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柒年肆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柒年陸月,未扣案門號為○○○○○○○○○○號之行動電話壹支暨未扣案販賣毒品所得價值新臺幣參佰元及貳佰元之遊戲點數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被訴如附表編號1,2所示之罪均無罪
甲OO(一)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如附表二編號1所示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二)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如附表一編號1所示之物均沒收,如附表二編號2所示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三)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附表一編號2所示之物均沒收,如附表二編號3所示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四)又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處有期徒刑拾月,如附表一編號3所示之物均沒收
上開之宣告刑,處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被訴偽造泰豐汽車貨運股份有限公司司機「蘇進仁」名片部分,無罪
甲OO犯侵入住宅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甲OO犯公務員包庇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處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改造手槍壹枝沒收
又犯公務員交付國防以外之秘密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公務員交付國防以外之秘密文書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不得易處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得易處罰金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共同犯公務員包庇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公務員包庇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被訴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圖利供給賭博場所罪部分,無罪
甲OO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壹日
又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壹日
又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處有期徒刑柒月,如易處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壹日
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因其從業人員執行業務犯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項前段之違反水土保持規定致水土流失罪,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
丙OO犯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前段之違反水土保持規定致水土流失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戊OO均無罪
甲OO犯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年,扣案之犯罪所得樹頭貳拾參棵及樹木柒根,均沒收之,就雲林縣斗六地政事務所中華民國一○五年六月十五日複丈成果圖所載未登記土地部分之犯罪所得,應追徵其價額新臺幣陸仟壹佰伍拾元
丙OO無罪
丙OO被訴竊佔部分免訴,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均處有期徒刑壹年,扣案之門號0九八六八八四五三二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扣案之門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甲OO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甲OO犯如附表甲編號一至編號八十九,附表乙編號一至編號二十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如附表甲編號一至編號八十九,附表乙編號一至編號二十之「主文欄」所示,不得易處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捌月,得易處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甲編號一至編號八十八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如附表甲編號一至編號八十八之「主文欄」所示,不得易處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捌月,得易處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壹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犯如附表甲編號一至編號四十六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如附表甲編號一至編號四十六之「主文欄」所示,不得易處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肆月,得易處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乙OO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丙OO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甲OO就追加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甲OO犯如附表甲編號一至編號八十九,附表乙編號一至編號二十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如附表甲編號一至編號八十九,附表乙編號一至編號二十之「主文欄」所示,不得易處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捌月,得易處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甲編號一至編號八十八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如附表甲編號一至編號八十八之「主文欄」所示,不得易處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捌月,得易處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壹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犯如附表甲編號一至編號四十六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如附表甲編號一至編號四十六之「主文欄」所示,不得易處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肆月,得易處罰金之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乙OO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丙OO其餘被訴部分均無罪
甲OO就追加起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丙○○未經O可,製造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改造手槍,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附表編號1,3,4,7,11所示之物均沒收
又犯轉讓偽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戊○○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其他被訴部分無罪
甲OO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扣案如附表編號23,25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扣案如附表編號1至15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編號23,25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販賣第二級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其他被訴及追加起訴部分無罪
甲OO共同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共玖拾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丙OO共同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共玖拾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示之刑及沒收
又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柒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拾月
己OO共同犯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處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被訴親屬間侵占部分公訴不受理,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乙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甲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陸仟肆佰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陸仟肆佰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柒仟零壹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柒仟零壹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陸仟貳佰貳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陸仟貳佰貳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貳仟肆佰玖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貳仟肆佰玖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零參佰捌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零參佰捌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肆仟捌佰陸拾肆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肆仟捌佰陸拾肆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貳仟肆佰玖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貳仟肆佰玖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柒萬陸仟肆佰零玖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柒萬陸仟肆佰零玖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參仟壹佰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參仟壹佰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柒萬捌仟零參拾捌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柒萬捌仟零參拾捌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肆仟玖佰陸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肆仟玖佰陸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零肆佰貳拾參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零肆佰貳拾參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柒萬玖仟柒佰柒拾伍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柒萬玖仟柒佰柒拾伍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參仟貳佰貳拾參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參仟貳佰貳拾參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貳仟陸佰參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貳仟陸佰參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零陸佰貳拾壹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零陸佰貳拾壹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參仟參佰伍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參仟參佰伍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肆仟壹佰貳拾壹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肆仟壹佰貳拾壹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貳仟伍佰玖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貳仟伍佰玖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柒仟柒佰陸拾柒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柒仟柒佰陸拾柒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肆仟柒佰零柒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肆仟柒佰零柒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陸仟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陸仟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貳仟肆佰陸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貳仟肆佰陸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貳仟肆佰玖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貳仟肆佰玖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壹仟陸佰柒拾參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壹仟陸佰柒拾參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壹仟壹佰伍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壹仟壹佰伍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新臺幣捌拾肆萬伍仟玖佰柒拾伍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拾肆萬伍仟玖佰柒拾伍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參仟肆佰肆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參萬參仟肆佰肆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零陸佰玖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零陸佰玖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新臺幣柒拾萬零陸佰柒拾陸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萬零陸佰柒拾陸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壹仟玖佰柒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壹仟玖佰柒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玖仟貳佰玖拾柒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玖仟貳佰玖拾柒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壹仟玖佰貳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壹仟玖佰貳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參萬零玖佰玖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參萬零玖佰玖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伍仟伍佰貳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伍仟伍佰貳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參仟壹佰參拾捌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參仟壹佰參拾捌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捌仟玖佰捌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捌仟玖佰捌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新臺幣柒拾壹萬貳仟陸佰陸拾參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壹萬貳仟陸佰陸拾參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參仟捌佰伍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參仟捌佰伍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玖萬零玖佰捌拾參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玖萬零玖佰捌拾參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玖仟柒佰伍拾陸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捌萬玖仟柒佰伍拾陸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捌萬參仟零壹拾貳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捌萬參仟零壹拾貳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參萬壹仟肆佰柒拾陸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參萬壹仟肆佰柒拾陸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伍仟伍佰伍拾貳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伍仟伍佰伍拾貳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參萬肆仟伍佰陸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參萬肆仟伍佰陸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伍仟玖佰捌拾玖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伍仟玖佰捌拾玖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零陸佰零壹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零陸佰零壹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捌萬捌仟柒佰肆拾貳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捌萬捌仟柒佰肆拾貳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肆萬玖仟肆佰肆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肆萬玖仟肆佰肆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捌萬貳仟肆佰貳拾玖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捌萬貳仟肆佰貳拾玖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捌萬柒仟捌佰貳拾陸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捌萬柒仟捌佰貳拾陸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有有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參仟伍佰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丁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參仟伍佰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伍仟陸佰壹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伍仟陸佰壹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玖萬貳仟肆佰玖拾捌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玖萬貳仟肆佰玖拾捌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肆萬壹仟零肆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拾肆萬壹仟零肆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伍仟貳佰肆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伍仟貳佰肆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玖萬參仟捌佰捌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玖萬參仟捌佰捌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貳仟參佰肆拾捌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貳仟參佰肆拾捌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柒仟陸佰肆拾伍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萬柒仟陸佰肆拾伍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貳仟肆佰零貳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貳仟肆佰零貳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貳仟肆佰陸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貳仟肆佰陸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肆仟伍佰柒拾柒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萬肆仟伍佰柒拾柒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有有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陸仟伍佰陸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丁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陸仟伍佰陸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玖萬參仟壹佰壹拾參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玖萬參仟壹佰壹拾參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零陸佰貳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壹萬零陸佰貳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捌仟壹佰玖拾陸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萬捌仟壹佰玖拾陸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有有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貳萬壹仟伍佰玖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丁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貳萬壹仟伍佰玖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有有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參萬參仟參佰捌拾元與丁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丁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丁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參萬參仟參佰捌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陸仟柒佰零肆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玖萬陸仟柒佰零肆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貳萬零貳佰壹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貳萬零貳佰壹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有有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壹仟貳佰肆拾陸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丁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壹仟貳佰肆拾陸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拾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玖萬參仟伍佰貳拾陸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拾玖萬參仟伍佰貳拾陸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玖仟捌佰玖拾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伍萬玖仟捌佰玖拾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伍仟捌佰捌拾陸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伍仟捌佰捌拾陸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玖仟參佰貳拾伍元與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丙OO連帶追徵其價額
丙OO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玖仟參佰貳拾伍元與乙OO連帶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與乙OO連帶追徵其價額,有有
甲OO犯如附表一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一至三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八編號一,二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如附表二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一至十二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八編號一,二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如附表三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柒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二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如附表八編號五至七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玖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如附表四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附表四編號一,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陸萬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四編號三至八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八編號三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如附表五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五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附表五編號一至三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柒萬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五編號四至八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柒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七編號十六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如附表八編號四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牛樟菇玖佰伍拾陸點貳伍公克,牛樟木壹仟參佰伍拾貳點貳柒公斤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如附表六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六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一至十二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八編號二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庚OO,辛OO,壬OO,O其青,10000,11000,12000,13000,O章谷被訴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甲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宣告罪刑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丁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罪刑丁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副產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併處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副產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併處罰金新臺幣肆拾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副產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併處罰金新臺幣陸拾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罪刑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伍仟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罪刑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伍仟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伍仟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罪刑庚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辛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數量1臺1臺1支2把3支1把3個13顆1個1條1綑1個2支1O11塊7塊數量1支1支1支1支1條1個1支
甲OO犯如附表一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一至三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八編號一,二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如附表二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一至十二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八編號一,二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如附表三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柒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二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如附表八編號五至七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玖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如附表四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附表四編號一,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陸萬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四編號三至八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八編號三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如附表五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五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附表五編號一至三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柒萬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五編號四至八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柒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七編號十六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如附表八編號四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牛樟菇玖佰伍拾陸點貳伍公克,牛樟木壹仟參佰伍拾貳點貳柒公斤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如附表六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六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一至十二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八編號二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庚OO,辛OO,壬OO,O其青,10000,11000,12000,13000,O章谷被訴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甲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宣告罪刑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丁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罪刑丁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副產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併處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副產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併處罰金新臺幣肆拾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副產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併處罰金新臺幣陸拾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罪刑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伍仟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罪刑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伍仟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伍仟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罪刑庚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辛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數量1臺1臺1支2把3支1把3個13顆1個1條1綑1個2支1O11塊7塊數量1支1支1支1支1條1個1支
甲OO犯如附表一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拾月,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一至三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八編號一,二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如附表二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捌月,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一至十二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八編號一,二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OO犯如附表三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柒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二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如附表八編號五至七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玖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犯如附表四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四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附表四編號一,二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陸萬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四編號三至八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如附表八編號三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伍佰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犯如附表五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五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
附表五編號一至三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柒萬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附表五編號四至八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柒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如附表七編號十六所示之物沒收,未扣案如附表八編號四所示之物,及犯罪所得牛樟菇玖佰伍拾陸點貳伍公克,牛樟木壹仟參佰伍拾貳點貳柒公斤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如附表六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六各編號「宣告罪刑」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欄所示之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扣案如附表七編號一至十二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如附表八編號二所示之物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庚OO,辛OO,壬OO,O其青,10000,11000,12000,13000,O章谷被訴部分,均公訴不受理
甲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宣告罪刑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丁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丙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罪刑丁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副產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併處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副產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併處罰金新臺幣肆拾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丁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副產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併處罰金新臺幣陸拾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貳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罪刑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伍仟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陸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罪刑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伍仟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故買贓物罪,處有期徒刑伍月,併處罰金新臺幣拾伍萬伍仟元,有期徒刑如易處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肆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捌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犯森林法第五十條第一項之搬運,媒介贓物罪,處有期徒刑柒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宣告罪刑庚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辛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處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數量1臺1臺1支2把3支1把3個13顆1個1條1綑1個2支1O11塊7塊數量1支1支1支1支1條1個1支
丙○○犯竊盜罪,處拘役伍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竊盜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拘役捌拾日,如易處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無罪
甲○○成年人與少年共同連續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三項之妨害投標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減為有期徒刑陸月,如易處罰金,以銀元參佰元即新臺幣玖佰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壹佰玖拾捌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甲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其餘被訴部分無罪
第302條
第303條第1款
第303條第2款
第304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75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7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4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9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3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3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29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0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0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1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1
第449條第1項前段,9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5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5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5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4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後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266條第1項前段 第42條第3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1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5條之1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1款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19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89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48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2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2項,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3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第2項 第284條之1,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 第300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1款,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8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6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5條之26第1項前段 第51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16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43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9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18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7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13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0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6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5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5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284條之1,2
第449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5條之1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2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1條之1第3項 第451條之1第4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126
第299條第1項前段,8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6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5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1款 第303條第1款,3
第299條第1項,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2款,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2款 第265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款 第238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1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1款,1
第299條第1項 第320條第1項 第354條 第51條第5款 第47條第1項 第4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112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 第284條之1,1
第299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第2款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款 第236條之1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3款,1
第303條83
第303條第1款 第452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款 第319條第2項 第320條第2項 第329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1款 第307條,1
第303條第2款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款 第307條,55
第303條第3款 第452條 第307條,15
第303條第3款 第303條第3款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款 第303條第3款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2
第303條第3款 第452條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款 第303條第3款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款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款 第307條,2
第301條第1項13
第301條第1項,11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301條第1項 第452條,1
第455條之210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6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4第3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第1款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4第2項7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6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1項,1
第302條6
第302條第1款 第452條 第307條,2
第302條第1款 第307條,1
第302條第1款,1
第302條第2款 第307條,1
第302條第1項第1款 第307條,1
其他5
第329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3
第449條,1
第488條 第502條第1項 第502條第1項,1
第304條2
第304條 第307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