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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3 刑事判決 刑事訴訟法 程序法條 統計
 
條文件數
第300條31
甲OO犯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並於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HTC廠牌之手機1支及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共同犯私行拘禁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丁OO共同犯私行拘禁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業務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主文欄所示之刑,附表編號2至4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甲OO犯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踰越安全設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銅料壹批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毀越安全設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金屬銅條及銅之半成品壹批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毀越安全設備竊盜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黃銅條柒佰公斤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恐嚇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扣案水果刀壹枝沒收
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二項之散布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法人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二項之散布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罪,科罰金新臺幣捌萬元
甲OO未經許可持有具殺傷力之改造手槍,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科罰金新台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竊盜,處有期徒刑捌月
又攜帶兇器竊盜,處有期徒刑拾月
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
扣案改造手槍壹支,起子及扳手各壹支,手套壹雙均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GARMIN衛星導航器壹台及新台幣壹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準強盜部分無罪
壹,犯附表一編號1至編號6所示各罪,處附表一各該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又犯附表二編號1,2所示各罪,處附表二各該編號主文欄所示之刑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2主文欄所示之物沒收
參,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主文乙OO犯收受贓物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丙OO犯收受贓物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自備鑰匙壹支沒收
壹,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貳包均沒收銷燬,扣案之玻璃球吸食器壹組,吸食器伍個,燈泡玻璃球貳個均沒收
又轉讓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參,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竊盜,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車內音響壹台,螢幕壹台,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均追徵其價額
丙○○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柒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月
甲OO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又明知為禁藥而轉讓,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1,10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甲○○成年人共同對少年以強暴妨害人行使權利,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後備軍人意圖避免召集處理,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致使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一,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共伍罪,各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森林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一項第一款之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未遂罪,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陸萬貳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鏈鋸壹把,沒收之
甲OO,乙OO共同犯強制罪,各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丁OO共同犯強制罪,累犯,處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侵占罪,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拾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及他人,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汽車出租單偽造之「林子松」署名壹枚沒收
丙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處拘役伍拾玖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受傷而逃逸,累犯,處有期徒刑玖月
甲○○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宣告刑」欄所示之主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甲OO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丙OO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戊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己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己OO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因過失傷害人,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犯如附表二至十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至十四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強制工作,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乙OO犯修正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新臺幣拾柒萬柒仟玖佰肆拾貳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主文乙OO犯修正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未扣案之犯罪玖萬肆仟肆佰伍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主文乙OO犯修正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得新臺幣肆拾伍萬貳仟柒佰捌拾貳元沒收,如全部或一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
主文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並應於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主文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仟肆佰伍拾元及iPhone6Pus64G金色行動電話壹支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主文乙OO犯修正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玖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主文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未扣幣柒拾捌萬貳仟佰拾陸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主文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如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主文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未扣幣伍拾貳萬捌仟肆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主文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未臺幣佰伍拾貳萬陸仟壹佰零伍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主文乙OO犯修正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得新臺幣貳拾陸萬玖仟柒佰玖拾壹元沒收,如全部或一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
主文乙OO犯修正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仟佰壹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價額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主文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未扣幣貳拾肆萬陸仟伍佰陸拾柒元及金項鍊壹條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追徵其價額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
乙○○犯如附表二至十四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至十四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強制工作,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乙OO犯修正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新臺幣拾柒萬柒仟玖佰肆拾貳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主文乙OO犯修正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未扣案之犯罪玖萬肆仟肆佰伍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主文乙OO犯修正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得新臺幣肆拾伍萬貳仟柒佰捌拾貳元沒收,如全部或一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
主文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並應於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主文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仟肆佰伍拾元及iPhone6Pus64G金色行動電話壹支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主文乙OO犯修正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未扣案之犯罪所玖仟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主文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未扣幣柒拾捌萬貳仟佰拾陸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主文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拾萬元沒收,如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主文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未扣幣伍拾貳萬捌仟肆佰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主文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未臺幣佰伍拾貳萬陸仟壹佰零伍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主文乙OO犯修正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得新臺幣貳拾陸萬玖仟柒佰玖拾壹元沒收,如全部或一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
主文乙OO犯修正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仟佰壹拾元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價額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參年
主文乙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壹月,未扣幣貳拾肆萬陸仟伍佰陸拾柒元及金項鍊壹條沒收,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追徵其價額
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
甲OO幫助施用第二級毒品,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蘋果牌行動電話壹支沒收
甲OO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違反保護令罪,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犯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如附表一編號1及附表二編號,所示之槍枝參枝,如附表一編號7,及附表二編號所示之土造金屬槍管玖枝,附表一編號所示之土造金屬槍機壹枝均沒收之
又犯非法製造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捌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3,5所示之槍枝貳枝,附表六編號2,6至,,附表七編號1至5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又犯非法販賣槍砲主要組成零件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肆仟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拾肆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參拾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犯非法寄藏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如附表二編號3,5,,所示之槍枝肆枝,附表二編號所示之土造金屬槍管肆枝均沒收之
丁OO犯非法製造可發射子彈具有殺傷力之槍枝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拾伍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如附表三編號1,2,10所示之槍枝參枝,附表四編號所示之土造金屬槍管壹枝,附表三編號3,6,附表四編號2,8至,,至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乙OO其餘被訴部分及戊OO,己OO均無罪
甲OO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拘役伍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未扣案之蘋果廠牌IPHONE6S手機壹支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如附表一至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至五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所處得易科罰金之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所處拘役部分,應執行拘役陸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OO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其餘被訴販賣第二級毒品部分無罪
──────────沒收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未扣案之門號O九八八一四二四四三號行動電話壹支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乙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禁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
第301條第1項
部分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
第451條之1
第452條
第449條第1項45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258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7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2項,32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3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14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7
第449條第1項前段,6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4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4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4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54條第1項,3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1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後段 第454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之1第1項 第454條之1第4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2款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條第1項前段,1
第449條第1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1
第449條第1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1
第299條第1項172
第299條第1項前段,12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17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10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4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3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300條,2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452條,2
第299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99條第1項 第301條第1項,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 第154條,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1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3條第3款,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2條第1款,1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73條第1項,1
第273條之1154
第273條之1 第299條第1項前段,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78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2項,3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第1項,15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4條,7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284條之1,4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00條,3
第273條之1第1項,2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1款,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273條之1第1項 第299條第1項前段 第310條之2 軍事審判法第1條第2項第1款 第284條之1 第454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6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2項,19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第1項,9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9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2項,9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3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0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300條 第454條第2項,2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第1項,2
第449條第2項,1
第449條第2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49條第3項 第454條,1
第449條第2項 第450條第1項 第454條第1項,1
第303條52
第303條第3款 第307條,30
第303條第3款 第452條 第307條,10
第303條第3款 第303條第3款 第451條之1第4項但書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款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款 第303條第3款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款 第284條之1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款 第303條第3款 第452條 第238條第1項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款 第303條第3款 第307條,1
第303條第3款,1
第303條第3款 第238條第1項,1
第303條第5款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款 第303條第5款 第307條 第307條,1
第303條第5款 第303條第5款,1
第303條第5款 第455條之34,1
第301條第1項23
第301條第1項,15
第301條第1項前段,3
第301條第1項 第303條第3款 第306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02條第2款 第343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01條第2項,1
第301條第1項前段 第452條,1
第301條第1項 第306條 第452條,1
第455條之29
第455條之2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1
第455條之2第1項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8
其他7
第299條 第303條第3款 第303條第3款 第303條第3款 第238條第1項,1
第329條第2項 第343條 第307條,2
第376條第1款 第376條第2款 第284條之1,1
第499條第1項前段 第499條第3項,1
第503條第1項前段 第503條第1項前段,1
第503條第1項前段,1
第455條之4第2項3
第455條之4第2項 第455條之8 第454條第2項,3
第302條3
第302條第1款,1
第302條第2款,1
第302條第2款 第307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