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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00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58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6 | |
洗錢防制法 | 1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0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7 | |
商標法 | 5 | |
藥事法 | 5 | |
第83條第1項 罰則 3
一、原判決關於乙OO附表一編號2、3、4、6所處罪刑(含沒收)暨定其應執行刑部分
及辛OO附表一編號5、6所處罪刑暨定其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二、11000犯如附表一編號2、3、4、6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3、4、6本院判決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三、17000犯如附表一編號5、6所示之罪,均累犯,各處如附表一編號5、6本院判決主文欄所示之刑
四、其他上訴駁回
五、26000上開第二項所處之刑與上訴駁回之附表一編號1、8不得易科罰金及不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貳月
附表一編號7、8得易科罰金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六、37000上開第三項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41000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拾月
扣案附表二編號6所示之物沒收之
51000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61000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未扣案之○○○○○○○○○○號、○○○○○○○○○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各壹枚,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71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偽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
77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修正前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86000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92000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96000共同犯毀損他人物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01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共同犯修正前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共同犯恐嚇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1000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之○○○○○○○○○○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壹枚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1000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之○○○○○○○○○○號、○○○○○○○○○○號行動電話門號SIM卡各壹枚,均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41000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轉讓偽藥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147000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修正前傷害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156000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162000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轉讓禁藥罪,共貳罪,均累犯,各處有期徒刑肆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0九七二二0五二三二號晶片卡壹枚)沒收
乙OO犯藥事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之販賣禁藥罪,處有期徒刑肆月
緩刑貳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伍萬元
扣案之含尼古丁成分「茶語-波霸奶茶」電子煙油壹瓶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陸仟柒佰捌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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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 | 4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公司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醫療法 | 1 | |
銀行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