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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00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158 | |
第4條第2項 A 7
上訴駁回
一、原判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9年度訴緝字第3、4號)關於附表編號1部分撤銷
二、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張,廠牌:三星、白色)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己OO之上訴駁回
四、第二項撤銷改判與第三項上訴駁回部分(即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82、90號)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
一、原判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9年度訴緝字第3、4號)關於附表編號1部分撤銷
二、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張,廠牌:三星、白色)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己OO之上訴駁回
四、第二項撤銷改判與第三項上訴駁回部分(即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82、90號)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
一、原判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9年度訴緝字第3、4號)關於附表編號1部分撤銷
二、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張,廠牌:三星、白色)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己OO之上訴駁回
四、第二項撤銷改判與第三項上訴駁回部分(即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82、90號)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
一、原判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9年度訴緝字第3、4號)關於附表編號1部分撤銷
二、丙OO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年
扣案門號○○○○○○○○○○號行動電話(含SIM卡壹張,廠牌:三星、白色)壹支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三、己OO之上訴駁回
四、第二項撤銷改判與第三項上訴駁回部分(即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82、90號)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拾月
乙OO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貳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壹仟柒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又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柒年參月
扣案之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販賣毒品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年肆月
乙OO犯如附表編號1至2「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伍年捌月
丁OO被訴施用第二級毒品部分,公訴不受理
戊OO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伍年陸月
扣案之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伍年貳月;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壹包(毛重貳點伍公克,驗餘淨重貳點壹肆壹壹公克,含包裝袋),沒收銷燬;扣案之手機壹支(含SIM卡壹張),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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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法 | 1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0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7 | |
商標法 | 5 | |
藥事法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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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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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法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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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