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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3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00 | |
傷害罪
公共危險罪
竊盜罪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第339條之4第1項第2款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2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原判決關於乙OO附表編號2部分及定應執行刑撤銷
丁OO犯如附表編號2「本院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處如「本院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其餘(庚OO無罪部分及己OO附表編號1部分)上訴駁回
辛OO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柒月
9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柒拾壹萬柒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並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三年;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肆萬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3000共同犯刑法第三三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之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拾肆萬伍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關於丙○○有罪部分,撤銷
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之OPPO手機壹支沒收
原判決關於附表一編號1、2部分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及處罰(含沒收)」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①原審諭知之宣告刑及沒收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叁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1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②本院諭知之宣告刑及沒收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叁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1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①原審諭知之宣告刑及沒收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2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②本院諭知之宣告刑及沒收
:15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叁月
扣案如附表二編號1、2-2、2-3所示之物均沒收之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如附表三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丁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捌月
未扣案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含不詳門號晶片卡壹O)、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未扣案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含不詳門號晶片卡壹O)、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銀聯卡拾捌O沒收;未扣案不詳廠牌手機壹支(含不詳門號晶片卡壹O)、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元均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犯詐欺取財罪,共貳拾陸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扣案之手機(廠牌:IPHONE,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之手機(廠牌:IPHONE,含門號號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及應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小時之義務勞務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餘被訴部分免訴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丁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9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0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1000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附表一編號1至3所示各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3「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丁OO被訴附表二部分,公訴不受理
被訴附表三部分,均無罪
己OO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所犯罪名及宣告刑(含沒收),詳如附表編號1、所示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偽造文書印文罪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妨害自由罪
妨害性自主罪
殺人罪
侵占罪
妨害公務罪
賭博罪
毀棄損壞罪
妨害秘密罪
妨害風化罪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妨害秩序罪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脫逃罪
偽證及誣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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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26 | |
洗錢防制法 | 13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10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7 | |
商標法 | 5 | |
藥事法 | 5 | |
稅捐稽徵法 | 4 | |
廢棄物清理法 | 3 | |
商業會計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水土保持法 | 2 | |
陸海空軍刑法 | 2 | |
懲治走私條例 | 2 | |
公司法 | 2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野生動物保育法 | 1 | |
醫療法 | 1 | |
銀行法 | 1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 1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