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 X 光化 | 首頁 |酒駕 |毒品 | 詐騙 |法條 |
20210112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
法律 | 條文 | 件數 |
刑法 | 691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 303 | |
洗錢防制法 | 45 | |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 39 | |
廢棄物清理法 | 13 |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12 | |
藥事法 | 10 | |
商標法 | 8 | |
貪污治罪條例 | 7 | |
第11條第4項 A 2
丙OO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二項之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二項之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容許他人借牌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借牌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貳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捌萬元
13000之代表人,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前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
又代表人因執行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參萬元
應執行罰金新臺幣伍萬元
乙OO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二項之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O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二項之對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O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容許他人借牌罪,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O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O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O臺幣參萬元
17000之從業人員,因執行業務犯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第五項後段之罪,處罰金新臺幣貳萬元
| ||
陸海空軍刑法 | 6 |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 6 | |
政府採購法 | 4 | |
個人資料保護法 | 2 | |
性騷擾防治法 | 2 | |
家庭暴力防治法 | 1 | |
商業會計法 | 1 | |
醫師法 | 1 |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1 | |
證券交易法 | 1 | |
稅捐稽徵法 | 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