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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9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245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389
洗錢防制法50
第14條第1項 A 36
原判決關於乙OO有罪部分暨丙OO部分均撤銷
丁OO犯如附表編號一至十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十五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扣案之IPHONE6S手機壹支(IMEI碼:353315078351561,含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玖佰貳拾陸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2000犯如附表編號一至編號二十五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編號一至二十五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扣案之IPHONE6手機壹支(IMEI碼:3576355550號,含SIM卡壹張)沒收
上訴駁回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共同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二項之洗錢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三星廠牌行動電話壹支(含門號○九七一四八三八六二號SIM卡壹張)沒收
原判決關於附表一編號15、24、26、35、42暨定應執行刑及沒收部分,均撤銷
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5、24、26、35、42「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5、24、26、35、42「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
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拾萬陸仟元、扣案之HTC廠牌行動電話壹支(IMEI碼:352856080548042、352856080560161,內含門號0958855658號SIM卡壹張),均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
上開撤銷改判部分與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
原判決撤銷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即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一0九年度金訴字第一0二號判決)關於乙OO、丙OO罪刑、沒收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OO犯如附表一編號2至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至9所示之刑及沒收
庚OO犯如附表一編號2、3、8、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3、8、9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扣案之現金新臺幣陸萬元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即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一0九年度訴字第四七九號判決)
15000前開撤銷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原判決(即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一0九年度金訴字第一0二號判決)關於乙OO、丙OO罪刑、沒收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丁OO犯如附表一編號2至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至9所示之刑及沒收
庚OO犯如附表一編號2、3、8、9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2、3、8、9所示之刑及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扣案之現金新臺幣陸萬元沒收
其他上訴駁回(即臺灣雲林地方法院一0九年度訴字第四七九號判決)
15000前開撤銷及上訴駁回部分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原判決關於孫燕谷、顏祖寧、周俊佑、鄭益青犯原判決附表四編號9所示之罪所處之刑及沒收暨所定應執行刑,均撤銷
孫燕谷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柒月
扣案玫瑰金色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保管字第1488號查扣)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顏祖寧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門號0970351306號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保管字第1135號查扣)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周俊佑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銀色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保管字第1795號查扣)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鄭益青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扣案玫瑰金色IPHONE行動電話壹支(含SIM卡壹張,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108年度保管字第1795號查扣)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原判決撤銷
黃永慶犯如附表一編號1至6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至6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捌月
扣案IPHONE廠牌行動電話壹支(不含門號0968290483號SIM卡壹張)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杜明修犯如附表三編號1至4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三編號1至4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扣案OPPO廠牌行動電話壹支沒收之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黃永慶被訴附表五編號1所示犯詐欺取財等罪部分、杜明修被訴附表五編號2至5所示犯詐欺取財等罪部分均無罪
原判決關於丙OO,及乙OO附表一編號2,暨丁OO附表二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壹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8000犯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2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乙OO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壹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緩刑期間應給付告訴人陳華雙新臺幣參萬元,給付方式如下:自民國一一0年一月起,按月於每月二十八日給付新臺幣參仟元,至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付,視為全部到期,上開款項應匯至告訴人指定之帳戶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共同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伍月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罪,共伍罪,各處如附表「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肆佰柒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行動電話壹支(IPHONE8PLUS、門號號,含SIM壹枚)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幫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5000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罪名及宣告刑」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緩刑參年,並應向李存仁支付新臺幣參萬元,給付方式如附件一本院109年度附民移調字第290號調解筆錄所示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之「臺北地檢署公證部門收據」陸張上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印」印文陸枚、「臺北地檢署公證科收據」壹張上偽造之「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印」印文壹枚及「檢察官黃敏昌」印文壹枚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重利罪,處拘役肆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壹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貳萬元
乙OO犯附表各編號「主文欄」所示之罪,共柒罪,各處同表同編號同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捌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肆拾伍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緩刑貳年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附表一編號1、2),共貳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附表二編號1、5、6),共參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附表三編號3),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貳仟伍佰參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項之一般洗錢罪,處有期徒刑3月,併科罰金貳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乙OO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一般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參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肆佰參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犯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戊○○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之IPHONE手機壹支(IMEI:7,含SIM卡)沒收
乙OO幫助犯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
緩刑貳年,並命其應依如附件之本院調解程序筆錄內容履行完畢
丙○○犯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未扣案之新臺幣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新臺幣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
扣案之IPHONE手機壹支(IMEI:7,含SIM卡)沒收
乙○○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丁○○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如附表二編號1、3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21000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如附表二編號1、4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
如附表二編號1、2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參仟貳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1000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捌月
如附表二編號1、3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萬參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丙○○三人以上共同冒用政府機關及公務員名義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如附表二編號1、4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玖拾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如附表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12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13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16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17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2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2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24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甲○○幫助犯洗錢防制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月,併科罰金新臺幣壹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犯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7所示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七罪,各諭知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7「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諭知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辛○犯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7所示之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共七罪,各諭知如附表編號1至編號7「罪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及諭知沒收
應執行有期徒刑參年貳月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辛○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未扣案洗錢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捌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辛○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未扣案洗錢所得新臺幣壹萬伍仟貳佰貳拾壹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辛○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未扣案洗錢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捌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辛○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未扣案洗錢所得新臺幣伍萬肆仟柒佰捌拾肆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辛○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未扣案洗錢所得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辛○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參月
未扣案洗錢所得新臺幣貳萬玖仟玖佰捌拾柒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戊○○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辛○成年人與少年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
未扣案洗錢所得新臺幣伍萬玖仟玖佰柒拾貳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之
第14條 A 6
第15條 A 4
第15條第1項第2款 A 1
第15條第2項 A 1
第14條第2項 A 1
第15條第1項 A 1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20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19
陸海空軍刑法19
森林法17
銀行法1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1
藥事法10
公司法6
商標法6
商業會計法4
廢棄物清理法3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3
懲治走私條例3
個人資料保護法3
國家安全法3
性騷擾防治法2
著作權法2
水土保持法2
貪污治罪條例2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2
稅捐稽徵法2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1
第30條第1項 罰則 1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1
第80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1
第34條第1項 獎懲 1
建築法1
第93條 罰則 1
就業服務法1
第63條第1項後段 罰則 1
家庭暴力防治法1
第61條第1項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3條第5項 A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