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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8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455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759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81
洗錢防制法68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38
第3條第1項後段 A 23
上訴駁回
丁OO緩刑伍年
原判決撤銷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緩刑肆年
上訴駁回
戊OO緩刑貳年
原判決撤銷
許宜婷犯如附表本院主文欄所示之罪,共四罪,各處如附表本院主文欄所示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玖月
原判決關於丁○○部分撤銷
丁○○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之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肆佰元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四「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四「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壬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九、十一、二三至二九、附表二編號一至三「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九、十一、二三至二九、附表二編號一至三「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1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十五至二九「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十五至二九「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即附表一編號一五、一七、二三、二五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即附表一編號一六、十八至二二、二四、二六至二九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件所示之印文貳枚、附表三編號一、四至六所示之物,均沒收
上訴駁回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四「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四「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壬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九、十一、二三至二九、附表二編號一至三「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九、十一、二三至二九、附表二編號一至三「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1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十五至二九「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十五至二九「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即附表一編號一五、一七、二三、二五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即附表一編號一六、十八至二二、二四、二六至二九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件所示之印文貳枚、附表三編號一、四至六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四「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十四「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玖月
壬OO犯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九、十一、二三至二九、附表二編號一至三「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一至九、十一、二三至二九、附表二編號一至三「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
15000犯如附表一編號十五至二九「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十五至二九「罪名、宣告刑、及沒收」欄所示之刑
不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即附表一編號一五、一七、二三、二五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月
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即附表一編號一六、十八至二二、二四、二六至二九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
扣案如附件所示之印文貳枚、附表三編號一、四至六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二所示之刑(含主刑、沒收、追徵),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丙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戊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庚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壬OO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現金新臺幣壹拾貳萬玖仟元,及Asus廠牌ZenFone3型號手機(序號○○○○○○○○○○○○○○○○,含門號○○○○○○○○○○SIM卡壹張)壹支均沒收
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Samsung廠牌GalaxyNote5型號手機(序號○○○○○○○○○○○○○○○,含門號○○○○○○○○○○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O鍚琥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扣案之現金新臺幣壹拾貳萬玖仟元,及Asus廠牌ZenFone3型號手機(序號○○○○○○○○○○○○○○○○,含門號○○○○○○○○○○SIM卡壹張)壹支均沒收
壬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Samsung廠牌GalaxyNote5型號手機(序號○○○○○○○○○○○○○○○,含門號○○○○○○○○○○SIM卡壹張)壹支沒收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共罪,各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扣案之手機(序號○○○○○○○○○○○○○○○)壹支,及悠遊卡(卡號○○○○○○○○○○)壹張均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其他被訴部分均無罪
乙OO犯如附表一編號1、2、3「主文」欄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編號1、2、3「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緩刑肆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接受法治教育貳場次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壹仟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辛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緩刑貳年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庚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乙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如附表二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二主文欄所示之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參月
丁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戊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己OO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及處罰」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刑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iPHONE手機壹支沒收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iPHONE手機壹支沒收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iPHONE手機壹支沒收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iPHONE手機壹支沒收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iPHONE手機壹支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及處罰」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刑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iPHONE手機壹支沒收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iPHONE手機壹支沒收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iPHONE手機壹支沒收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iPHONE手機壹支沒收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iPHONE手機壹支沒收
乙○○三人以上共同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壹月
緩刑參年,並應於緩刑期間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陸拾小時之義務勞務
扣案如附表所示之物均沒收
乙OO犯如附表一「所犯罪名及處罰」欄所示之罪,各處如該欄所示之刑
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
丁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iPHONE手機壹支沒收
己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iPHONE手機壹支沒收
辛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iPHONE手機壹支沒收
9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iPHONE手機壹支沒收
11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陸月
扣案iPHONE手機壹支沒收
乙OO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累犯,處有期徒刑壹年伍月,併科罰金新臺幣伍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戊OO共同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之加重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併科罰金新臺幣陸仟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庚OO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玖仟玖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辛OO被訴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罪嫌部分,公訴不受理
乙OO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又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壹年貳月
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貳佰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第3條第1項前段 A 5
第3條第1項 A 3
第3條第3項 A 3
第3條 A 2
第3條第1項但書 A 1
第3條第1項後段但書 A 1
懲治走私條例15
藥事法14
貪污治罪條例11
商標法1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0
廢棄物清理法8
銀行法7
陸海空軍刑法7
著作權法6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6
家庭暴力防治法6
公司法5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4
水土保持法3
性騷擾防治法3
人工生殖法3
戶籍法3
就業服務法3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2
商業會計法2
妨害國幣懲治條例2
醫師法2
替代役實施條例1
第55條之1第1項第5款 罰則 1
證券交易法1
第174條第2項第3款 罰則 1
人口販運防制法1
第31條第1項 罰則 1
消防法1
第35條前段 罰則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稅捐稽徵法1
第41條 罰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