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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7 刑事判決 科刑法條 統計
 
法律條文件數
刑法1456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511
第10條第2項 A 126
第10條 A 107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發回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依判決前之程序更為審判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上訴駁回
原判決撤銷
丙OO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丙OO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犯販賣第三級毒品未遂罪,處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日起肆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拾萬元,及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貳佰小時之義務勞務,且接受法治教育肆場次
扣案如附表編號一、三、四所示之物均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捌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10000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處有期徒刑叁年捌月
扣案如附表編號二所示之物沒收
未扣案犯罪所得新臺幣壹萬參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乙OO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肆月
又販賣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壹年陸月
又轉讓禁藥,處有期徒刑叁月
不得易科罰金且不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貳月
扣案手機壹支(IMEI碼:352029077197344,含門號:09771044號SIM卡壹張)沒收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陸仟伍佰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3年8月
又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3年10月
又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年8月
又犯持有第一級毒品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元折算1日
又犯販賣第二級毒品未遂罪,累犯,處有期徒刑2年6月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8月
扣案如附表一編號1至3、附表二編號1至3所示之物及其外包裝袋共35包均沒收銷燬,扣案如附表一編號4至7、10及附表二編號4至5、7所示之物均沒收,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1萬1,5元沒收,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被訴於民國109年4月16日及109年6月8日施用第二級毒品部分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注射針筒壹支、玻璃球貳顆均沒收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捌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柒月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施用第一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應執行有期徒刑柒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甲○○犯如附表一至三所示之各罪,各處如附表一至三主文欄所示之刑及沒收
附表一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附表一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貳月,沒收部分併執行之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年捌月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壹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扣案之手機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之
甲○○販賣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貳年
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貳仟元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或不宜執行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甲○○幫助犯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扣案之手機壹支(含門號09號SIM卡壹張),沒收之
甲○○轉讓禁藥,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
扣案之手機壹支(含門號號SIM卡壹張),沒收之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OO施用第二級毒品,累犯,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原判決撤銷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乙○○施用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扣案如附表編號3、4、10所示之物均沒收銷燬之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本件公訴不受理
扣案如附表編號1所示之物沒收銷燬
扣案如附表編號2所示之物沒收
本件公訴不受理
第10條第1項 A 38
第4條第2項 A 37
第4條第6項 A 20
第11條第2項 A 19
第4條 A 19
第4條第3項 A 19
第8條 A 17
第4條第1項 A 13
第11條 A 12
第4條第4項 A 8
第11條第1項 A 8
第7條 A 6
第11條第5項 A 6
第10條第3項 A 6
第8條第2項 A 6
第8條第6項 A 4
第8條第1項 A 3
第5條 A 3
第4條第5項 A 3
第12條第2項 A 3
第12條 A 2
第14條第1項 A 2
第13條 A 2
第5條第4項 A 2
第14條第2項 A 2
第14條第4項 A 2
第5條第3項 A 2
第6條第1項 A 1
第12條第26項 A 1
第6條第3項 A 1
第5條第2項 A 1
第6條 A 1
第12條第24項 A 1
第8條第3項 A 1
第6條第4項 A 1
第11條第4項 A 1
第12條第155項 A 1
第12條第4項 A 1
第12條第25項 A 1
第12條第27項 A 1
第13條第2項 A 1
洗錢防制法82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48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40
廢棄物清理法18
藥事法17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16
商標法10
森林法9
著作權法8
陸海空軍刑法7
懲治走私條例7
性騷擾防治法5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5
戶籍法5
家庭暴力防治法5
動物保護法3
公司法3
個人資料保護法3
商業會計法2
水土保持法2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2
稅捐稽徵法2
空氣污染防制法2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1
第107條第1項 罰則 1
證券交易法1
第175條第1項 罰則 1
傳染病防治法1
第63條 罰則 1
電信法1
第56條第1項 罰則 1
銀行法1
第125條第1項前段 罰則 1
期貨交易法1
第112條第5項第5款 罰則 1
入出國及移民法1
第74條前段 罰則 1
A1
A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1
第21條第2項 A 1
就業服務法1
第63條第1項 罰則 1
醫師法1
第28條前段 懲處 1
區域計畫法1
第22條 罰則 1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1
第3條第7項 A 1